2017/04/13
主題:不要錯看、濫用上帝的恩典
經文:詩篇第30章
30:5 因為,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
30:11 你已將我的哀哭變為跳舞,將我的麻衣脫去,給我披上喜樂,
30:12 好叫我的靈(原文是榮耀)歌頌你,並不住聲。耶和華─我的 神啊,我要稱謝你,直到永遠!
30:12 好叫我的靈(原文是榮耀)歌頌你,並不住聲。耶和華─我的 神啊,我要稱謝你,直到永遠!
每當我們逢主之怒,都是我們犯罪之時。神的怒氣是應當懼怕的,因為神通常不會在人一開始犯罪時就出手審判;然而只要神一動手,後果誰都擔當不起----挪亞時代如此,摩西時代亦然。創世之初神早就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1:2),但當亞當夏娃犯罪,神只是將他們趕逐出伊甸園,並給他們應得的咒詛,沒有立刻擊殺。所以神的慈愛與憐憫,其實是豐盛有餘的。
我們是神的兒女,基於這個身份,我們要相信神對我們的慈愛是永久的。我們犯錯時神一定會生氣,而且在神發怒的時候我們會覺得度日如年,十分難熬,但我們必定要在神面前認這個錯,痛切悔改。神鑑察人心,他的憐憫必定臨到我們身上。
可是我們千萬不要認為自己可以無限量地支取神赦罪的恩典。神是忌邪的神,明知神恨惡罪,卻妄想一邊享受罪中之樂,一邊祈求赦免之恩。這是把神當成滿足私慾的工具,是對神莫大的褻瀆!
所以,痛悔的心是上帝喜愛的獻祭,這才能讓上帝「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肯向罪宣戰如神的立場,才能感受「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
感恩:我要向神認罪,因為自己常有意無意之間濫用了神的恩典。我感謝神對我的容忍,也求神給我儆醒的心靈,不要濫支主的恩典,不然以後就後悔莫及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