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老婆大人的「教養論」

我女兒十歲了,兒子也快五歲了,可是我從來沒打過小孩耶,更「可怕」的是我是補習班老師,教書十幾年也沒打過別人的孩子耶.....

先說自己家那兩隻好了,不打不代表寵成天王喔,出去可是人見人誇呢,而且他們兩個小鬼家中最怕的就是我喔,而且我跟老公意見不合時,就算我不見得是對的那方,他們還是挺我,很神吧!

怎麼辦到的?我們家姊姊跟弟弟個性南轅北轍,姊姊是那種天生乖乖牌,所以她不用打就教得好真的不是我的功勞,但是弟弟,他的本性真是生出來騙吃騙喝的混世魔王一隻,我老公是眾人眼裡的好好先生,對他兒子常常都要把想掐死他的怒火用搥牆壁來發洩,但那小子在他老媽我面前就很安分。

其實與其說是方法問題,不如說是心態問題,我很愛家裡那兩隻,我常說他們是我的致命傷,只要失去任何一隻我就活不下去了,這種愛相信寶寶剛出生時大部分媽媽都有(我小嬸就是那種打從女兒出世就把她當跟老公之間的小「小三」,厭惡孩子到不行的那種少數啦),只是當孩子做了令你抓狂的事之際,你們就忘了那份既濃且深的愛了。你愛一個人,他的一舉一動你都覺得好可愛,所以我在心裡是溺愛他們的,只是我們一定都不希望所愛的人被別人批評,所以我告訴自己如果真的愛他們就不要把他們寵成別人會討厭的小霸王,這樣他們將來也才能一輩子受人喜愛,所以老實說我從來沒對他們生過氣,但是我會在他們面前裝成很生氣的樣子,但是心裡沒動怒喔,因為一動怒就會忘了自己有多愛他們....

重點來了,可是「小孩子總是難免會做出」會讓大人抓狂的事,怎麼可能不生氣呢?我不生氣有兩個原因,一是既然我們都知道「小孩子總是難免會做出...」那幹嘛生氣,難不成你指望他現在就很老成的跟你談人生經驗還反過來教你大道理嗎?二是有沒有看我都將他們稱為那「兩隻」?每次我都跟老公還有小姊姊說你看我們家養的小狗或小兔子如果亂咬東西你會不會生氣到想罵牠打牠甚至把牠棄養,還是會想辦法訓練他?所以囉,弟弟就是我們家的另一隻寵物,不可以虐待動物喔....也就是說孩子小時候別把牠當人看,把牠當小狗小貓反而比較不會動怒啦.....

可是不打要怎麼教呢?我都用「社會生存自然法則」也就是將來你犯相同的錯,在社會上會得到什麼後果,現在就讓你受到同樣的懲處。例如亂都垃圾警察不會打你吧?所以媽媽也不會打你,但是你會被罰錢,所以抱歉,零用錢沒了!(等於沒錢買玩具了....)你長大在社會上打人就不只是被罰錢了,而是要進監獄,所以囉,你現在打姊姊就進監獄(也就是不開燈的廁所)吧,刑期是X小時,但是認錯可以提早獲得假釋,(前提是一旦關了,無論他怎麼哭鬧,只要不認錯就要狠下心不開門)我兒子後來從死不認錯到一說要關監獄就馬上認錯,然後我會是告訴他認錯要誠心誠意,要對方肯原諒你才算數!還有一招就是在社會上你怎麼對別人,別人就會怎麼對你,所以你搶姊姊心愛的玩具,那姊姊也可以搶你最不想讓人碰的玩具,你很貼心幫姊姊爭取福利,姊姊也會對你很慷慨喔....

還有,我上面為什麼要說「裝生氣」呢?我生氣不是抓狂或潑婦罵街喔(因為家母是這樣的人,所以我很不喜歡失去理性)我生氣就不講話,一臉嚴肅,兩隻如果不識相,我就會說「我還在生氣,不想理你」,他們超怕我不理他們的(前提是你不是平常就不太搭理小孩,只要不吵你,什麼都不關心的家長)他們要那個會陪他們玩,講故事的媽咪回來。我再不然就是裝哭,「你讓我好難過,好傷心....嗚....」(這個比較高段,我裝哭連我老公都會信),而這麼做就是希望他們去同理別人的情緒,體貼別人。而只要他們沒闖禍時,我們全家都是又摟又親的,他們也因為一直都是在充滿愛與安全感的環境下長大,對人的信任度都很夠,我兒子常會睡到一半起來親我,並說:「媽咪,我喜歡你」(他是很man的男生喔,可喜歡玩有「殺氣」的玩具呢)

大家一定覺得我一定過得很優渥,不然每天柴米油鹽問題一堆,哪來心情這樣搞「愛的教育」?不,我們曾被房貸壓到去跟銀行債協,夫妻倆一拿薪水隔天就是還債,也常因此半夜爭吵(因為不想影響到孩子),重兩是我和先生都有一個共識「再苦不要苦到孩子,再窮也不要窮到孩子」(不過我們會老實跟孩子說:「爹地媽咪現在沒錢,我們要一起省錢存錢,以後你們才能買更多你們需要的東西!」他們也都能體諒,連那隻小魔王要買30元玩具都會說:「媽咪我不是『想要』這個玩具,而是『需要』它....」雖然很快會被吐曹....)只是我們從未讓他們覺得自己因窮而覺得苦命或人前抬不起頭來.....

此外,至於我不打學生的原因就比較自私了,因為他們不是我的孩子,父母如果不教育好他們的人格,你拿再多錢給我或去再另請更高明的名師,他自己沒心向學,怎樣都沒用,我何必白費力氣呢?(這也是要趁機告訴各位不要迷信補習班,我們也只能救願意學但學校老師懶得教而不會的孩子,那種品行差的,相信我,一年換好幾個補習班也沒救....)

我婆婆也常說:「孩子是出世來讓我們修行的,我們要感謝這些小菩薩....」(雖然我是無神論者,雖然她其他論點也不見得都是至理,但是這句話還滿受用的)大家共勉之吧!

2011年4月10日 星期日

《潛規則》札記:〈論資排輩也是好東西〉

〈論資排輩也是好東西〉
  孫丕揚是個廉潔清正的人……意味深長的是,這位孫先生當了吏部尚書之後,創建了"掣簽法",明朝的幹部安排方式從此一變,官員們無論賢愚清濁,一概要憑手氣抽籤上崗了。一個聰明正派的重臣,竟把皇上託付給自己的選賢任能的重大職責,轉交給了一堆竹簽。
……
于慎行的這些批評很精當,簡直就像是比照著管理學原理說出來的,而且他還考慮到了上任路途遠近這個時代特點很強的問題。順便提一句,那時候交通不便,千里赴任,通常要借一大筆債。在工資不高的條件下,還債的壓力很容易轉化為貪污的動力。因此,這個距離因素便關係到"德才兼備"中的""。赴任的官員到了千里之外,情況不熟,語言不通,辦事便要依靠名聲很壞的吏胥,領導和監督作用也就無從談起。這又關係到"德才兼備"中的""。可見這個不起眼的距離因素也不容小看。
  明朝大學者顧炎武對竹簽當政的指責更加尖銳。……顧炎武說:孔夫子對仲弓說"舉爾所知。"如今科舉取士,禮部要把名字糊上再取,這是"舉其所不知";吏部靠掣簽安排幹部,這是"用其所不知"用這套辦法的大臣在知人善任方面很笨拙,在躲避是非方面倒很巧妙。如此選出來的官員赴任之後,人與地不相宜,於是吏治就要變壞,吏治變壞則百姓造反,百姓造反則大動刀兵。(注1

  據《明史》記載,孫丕揚誰都不怕,惟獨怕太監。千千萬萬的文官都不敢找孫丕揚走後門,但是宦官敢。宦官沒完沒了地托他給親信安排肥缺,孫丕揚安排又不是,拒絕又不敢,於是就發明了抽籤的辦法,讓那些宦官不要再來走後門。孫丕揚用心良苦。
  宦官在名義上當然沒有孫丕揚的官大。孫丕揚是正二品的高官,而宦官的頭子,也就是擔任太監的宦官,不過是個四品官,與孫丕揚差著四檔。而且宦官是不許干預政事的。開國皇帝朱元璋規定,宦官干預政事者斬。同樣,明朝也是沒有宰相的,開國初期的三個官居一品的宰相似乎都不可靠,朱元璋殺掉他們,然後就廢除了宰相制度,並且在《皇明祖訓》中寫下一句嚴厲之極的話:後代有敢建議立宰相者,滅九族。如此說來,孫丕揚只需直接向皇上負責,除了皇帝本人之外不必再怕什麼人。但是實際情形不然。
  朱元璋廢除宰相,就等於迫使他的子孫後代親自出面管理國家。必須由所有者親自出面管理一個大企業的制度,尚且不能叫好制度,更何況管理一個大國。這是個體戶的思路。這個思路容不下專業分工的出現,不承認臣民之中有更善於管理而且樂於管理的專家人才。
  這種制度禁止外人插手代理,它自己所提供的皇帝又如何呢?顯然,生長在深宮內院的皇太子,對民間實際情況的瞭解必定是膚淺的,中國的儒家教育又是春秋筆法的隱惡揚善教育,告訴學生的都是理想的模式是什麼樣子,為什麼說這是理想的等等。教的那一套與實際情形相去甚遠。也就是說,一個滿腦子教條和理想的書生,就是這種制度所能提供的最好的領導者。這不過是一個有德無能的最高管理者,而更大的可能是碰上一個無德又無能的管理者,一個既缺乏理想又沒有頭腦的敗家子。這兩種皇上都缺乏管理國家的能力,很需要一些助手協助他處理六部首腦提出的複雜問題。
  在實際情形中,皇上批閱的章奏,譬如孫丕揚的什麼奏疏,首先要由內閣大學士--皇上的秘書--看一遍,替皇上草擬一個處理意見,用小紙條貼在奏疏的前面,這叫擬票。現在的官場用語譬如"擬同意"之類,大概就是從這裡來的。票擬過的章奏呈到皇上手裡,皇上便參考大學士的意見口授旨意,秉筆太監持紅筆記錄,這叫批紅無論名義上如何規定,呈送章奏的人,總不如閱讀章奏並提出處理建議的人權力大;提建議的擬票人,總不如拿著紅筆寫批示的人權力大--特別是在皇上又懶又好糊弄的條件下。譬如正德皇帝貪玩,太監劉謹便把章奏拿回家與親戚和哥們商量著批,首輔李東陽也難以辨別真假。於是,就在這個並不違背常識和情理的過程中,行政權力的重心悄然轉移。
  《明史·職官志》總結明朝的行政權歸屬,說:洪武十三年廢除宰相制度之後,天下事就由各部尚書負責處理。大學士當顧問,皇帝自己做決定。這時候的大學士很少能參與決策。到了第五代的宣德年間,大學士因為有太子的老師的資格,威望隆盛,地位和作用已經在六部尚書的地位之上了,內閣權力也從此超過了六部。到了第十二代的嘉靖中期,夏言、嚴嵩用事,其地位已經赫然為真宰相。不過,內閣的擬票權,不得不決於內監的批紅權,於是,宰相權實際就到了宦官手裡。
  不知不覺中,朝廷決策、官員進退,都把持在宦官之手了。不許干政云云,早就成了一紙空文。
  (明)何良俊在《四友齋叢說》卷八講了一個宦官對這種權勢變化的親身體會。嘉靖年間的一位宦官說:"我輩在順門上久,見時事幾複矣。昔日張先生(引者注:內閣大學士中的首輔張璁)進朝,我們多要打個躬。後至夏先生(首輔夏言),我們只平著眼看望。今嚴先生(首輔嚴嵩)與我們拱拱手,方始進去。"
  這套體現在鞠躬拱手上的禮節變遷,實際上標出了明朝行政權力的變遷。名義上權力在皇帝手裡,但是皇帝不能幹、不肯幹,這時候,在沒有合法的代理制度如宰相制度的條件下,行政大權就悄悄落在皇帝的私人顧問和隨從手裡了。這是潛在的規矩,卻是真正管用的規矩,不懂這個規矩的人將在官場上碰得頭破血流。究竟是公開代理的宰相制度好,還是明朝的悄悄代理好呢?公開代理好歹還有個公開推選宰相的過程,悄悄代理則全憑個人的私下手段,譬如劉謹那種引導皇上玩鷹玩狗討皇上歡心的手段。

簡單地說,就是明朝必定出現一個灰色的權勢集團,一個在典章制度中找不到的權勢集團。這個集團有能力讓正式制度的維護者給他們讓路。孫丕揚不願意讓路,又不敢得罪宦官,不能不讓路。雙方較量的結果,就是孫丕揚帶頭放棄自己手裡的安排幹部的權力,放棄肥缺的分配權,同時也就取消了灰色權勢集團的肥缺索取權,任何人都不能憑自己的標準安排幹部,一切由竹簽和當事人的手氣決定。這個抽籤制度建立後,吏部的後門果然堵住不少,當時的人們便盛讚孫丕揚公正無私。在這種盛讚中,我們也可以感覺到人事安排或者叫肥缺分配方面徇私舞弊的嚴重程度。

  顧炎武在《日知錄》裡考察了論資排輩的由來。論資排輩制度和抽籤制度一樣,都是捨棄了選賢任能功能的官員選擇制度,都是蒙上眼睛碰運氣的肥缺分配制度。這兩種制度還可以配合使用:首先要夠資格,夠年頭,然後才輪得上你抽籤。有意思的是:在論資排輩制度的源頭,顧炎武看到了我們在抽籤制度的源頭看到的景象。
  顧炎武說,如今談到論資排輩制度,都說起源于北魏的崔亮。讀讀崔亮的本傳,才知道他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注2)。
  據《魏書》卷六十六崔亮傳記載,崔亮當吏部尚書的時候,正趕上武官得勢,太后下令要選拔武官在中央和地方的政府中做官。但是官位少,應選的人太多,前任吏部尚書李韶按照老辦法提拔人,眾人都心懷怨恨。於是崔亮上奏,建議採用新辦法,不問賢愚,完全根據年頭任用官員。年頭不對,即使這個職位需要這個人,也不能任命他。庸才下品,年頭夠長就先提拔任用。於是久滯官場的人都稱讚崔亮能幹。
……
  崔亮說,過去天下眾多的賢人共同選拔人才,你還說十收六七。今日所有選拔的任務專歸吏部尚書,以一人的鏡子照察天下,瞭解天下人物,這與以管窺天有什麼區別呢?如今在戰爭中立下功勳的人甚多,又有羽林軍入選,武夫得勢,卻不識字,更不會計算,只懂得舉著弓弩衝鋒,追隨蹤跡抓人。這樣的人怎麼能治理好天下?再說武人太多,而官員的名額太少,即使讓十人共一官,官職也不夠用,更何況每個人都希望得一個官職了,這怎麼能不引起怨恨呢!我與上邊當面爭執,說不宜使武人入選,請求賜給他們爵位,多發他們俸祿。但是上邊不接受。所以用了這個權宜之策,用年頭限制一下。這就是我的本意,但願將來的君子能夠明白我的心。
  顧炎武評論說,北魏失去人才就是從崔亮開始的。……奇怪的是,現在上邊沒有那些立下功勳的人壓著,下邊沒有鼓噪的叛黨逼著,究竟怕的是什麼,還用這論資排輩的辦法呢?
  顧炎武說得很清楚,崔亮的辦法是用來安撫上上下下的壓力集團的,是被迫的讓步。我們也從孫丕揚的故事中看到,顧炎武所說的"現在"--明朝末年,也同樣面對著權勢集團的壓力。抽籤等等也是不得已。孫丕揚和崔亮這兩位吏部尚書相隔一千餘年,但是選官規則的形成法則相同,形成的情勢相近,形成的結果自然也差不多。

  我們已經看到了三個層次的選任官員的方式。表層是理論上冠冕堂皇的"選賢任能",中層是論資排輩和抽籤,底層是權勢集團的私下請托,或者叫走後門

  《醒世恒言》中說:"原來紹興地方,慣做一項生意,凡有錢能幹的,都到京中買個三考吏名色,鑽謀好地方,做個佐貳官出來,俗名喚做’飛過海’。怎麼叫做’飛過海’?大凡吏員考滿,依次選去,不知等上幾年。若用了錢,挖選在別人前面,指日便得做官,這謂之飛過海。還有獨自無力,四五個合做夥計,一人出名做官,其餘坐地分贓。到了任上,先備厚禮,結好堂官,叨攬事管。些小事體,經他衙裡,少不得要詐一兩五錢。……所以天下衙官,大半都出紹興。"
  當然這也不能怨紹興人。紹興地少人多,生活不下去,總要謀一條出路。(明)王士性在《廣志繹》中說:山陰、會稽、余姚,人口繁多,本地的房屋耕地連一半的人口也供養不起,於是聰明敏捷的人,就進京當了都辦,從要害部門到閑曹細局,到處都是這一帶的人。--全中國的大小衙門裡充滿了紹興人,原來是生存環境逼的。而從紹興人的角度看,"飛過海"不過是激烈的生存競爭的一種手段。民間的生存壓力,就是這樣轉化為官場內部的"請托制"的運行動力。

  這筆官場上的巨額投資,最終自然要從老百姓身上一錢一兩地撈本取利,《醒世恒言》已經介紹得很清楚了。
  請托盛行,意味著誰有路子誰當官。這又大體相當於誰有銀子誰當官,誰會巴結誰當官。誰有銀子誰當官的道理還可以再推進一步,因為明朝的官員工資甚低,不應該有很多銀子,銀子多恐怕也就是灰色收入多,貪贓枉法的嫌疑大。這就意味著溜鬚拍馬高手和貪贓枉法的嫌疑犯最有可能當官。當然也可以像《醒世恒言》中說的那樣,大家先湊錢買個官當,按入股的比例分贓--這就意味著貪污準備最充分、貪污壓力最大的人最可能當官。這顯然是一幅很糟糕的前景:衙門裡充滿了貪官污吏和結夥打劫的強盜,動輒敲詐一二兩銀子,如此用不了多久,天下就只能看見窮山惡水貪官刁民了。

  在上述情景之下,如果我們設身處地替孫丕揚想一想,就會發現他膽識過人。
  掣簽法一出,請托無處容身了,那些權貴,包括孫丕揚的那些花大錢鑽營進來的部下,都斷了一條財路。沒有過人的膽量,或者頭上有許多小辮子被人家攥在手裡,誰還敢做這種得罪人的事情?自己先斷了自己的財路,誰又肯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此外,論資排輩和抽籤本身堪稱極其高明的流線型設計。如果要發明一種在官場中的阻力最小、壓力最輕、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肥缺分配辦法,恐怕那就是論資排輩加抽籤。資格和輩分是硬指標,不容易產生爭議,這就能夠持久。人人都會老的,誰都不會覺得這個辦法對自己格外不公平,這就容易接受。已經老的人關係多,經驗豐富,常常還是年輕人的師長師兄,年輕人很難公開反對他們,這就讓反對者難以成勢。至於在相同資格和輩分的條件下抽籤抓鬮,這是把前程交給天意和命運安排,而天意和命運也是人人尊重,根本就無法反對的。
  最後還有一條好處,一旦開始了論資排輩,再要廢除就不太容易,代價會很高,因為耐心等待多年的編織了堅實的關係網的人們會群起圍攻,說他的壞話,造他的謠言,保護自己即將到手的利益。

  事實上權貴們也犯不上去招惹眾怒,因為請托的道路並沒有被孫丕揚徹底堵死,他只是在自己領導的吏部堵住了這條路,而吏部的考選只是官員升遷的途徑之一。另外還有一條途徑叫做保舉。為了彌補吏部考選的不足,京官五品以上和州縣正官以上,都有權保舉官員。被保舉者的升遷調用不論年頭和資格,也不用抽籤。崇禎年間的刑科給事中李清在《三垣筆記》中記載,曾有一個人求他保舉,開口就要送他三千兩銀子,由此可以想見保舉的行情。在保舉的道路上,權貴們的鄉里親舊僚屬門下絡繹不絕,從來就沒有斷過。這條溢洪道雖然不那麼乾淨,但也起到了穩固大堤的作用--權貴們可以繞開抽籤制度,無須推翻它。

  抽籤當然不好,但考慮到這許多複雜情況,《明史》的作者最後還是說了許多體諒孫丕揚的話。這位史官前輩說得十分到位,我只能老老實實地轉述如下:孫丕揚創建掣簽法,雖然不能辨才任官,關鍵是制止了放任營私的弊病。如果不是他,說不定情況更糟。這也是因地制宜,不可援引古代聖賢的話去責難他。

  說了半天,官場上的各種關係都擺平了,大家都沒牢騷了,老百姓又如何呢?……嘉靖和萬曆年間著名的清官海瑞說的,原話是:"百姓口小,有公議不能自致於上"(注6)海瑞這句話說得異常簡潔精確,後人很難超越。但是這話的背後隱藏了一個可疑的前提:上邊知道了老百姓的不滿一定會替他們作主麼?事實上,大量的官辦企業經營不善,面臨破產,再明白不過地表明瞭官員的服務物件對他們的工作不滿意。這條資訊通道並沒有堵塞,但是那些工部和戶部的官吏很少因此丟官,除非他們在官場上瞎了眼。海瑞的假定顯然不能得到歷史經驗的證實。老百姓的嗓門確實有問題,但是加害於人或者造福於人的實際能力更成問題。
  這就是說,在進行官場謀劃,努力擺平各種利害關係的時候,無須考慮老百姓的壓力,他們根本就不能構成一個壓力集團,甚至連一個輿論集團也不是,不過是一盤散沙。……
  作為整個政權的根基,老百姓在理論和原則上非常重要,所謂"水可載舟,亦可覆舟",因此才有了"選賢任能""為民父母""愛民如子"之類的大原則和正式規則,以免洪水氾濫,大家遭殃。如果真能做到這一套,老百姓也會感到十分幸福,當牛作馬雖然免不了,皇親貴族的三宮六院和伺候他們的萬千宦官也要好好養活著伺候著,但身邊畢竟有了一個好牧人。只要他早出晚歸,兢兢業業地替天子放牧,屠宰的季節和數量掌握得比較有分寸,老百姓也就像魯迅說的那樣暫時做穩了奴隸。
  但是在現實的制度運作中,老百姓什麼也不是,無論是壓力還是牢騷,什麼也傳不上去,這就難免"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因此就培養出了敲詐勒索,勾引出了官場請托,豺狼餓虎們一個個地混進了牧人的隊伍,吃得牛羊們紛紛斷子絕孫,這便是最黑的潛規則。按照魯迅的比喻,這就進入了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
  論資排輩和抽籤法可以算作灰色規則,位於白色的正式規則和黑色的潛規則之間。沿著這條灰色道路上來的放牧者則是個大雜燴,勤狗懶狗好人壞人豺狼虎豹都有,老百姓趕上誰是誰。這條灰色規則能夠大體通行,已經很不容易了。在老百姓什麼也不是的情況下,孫丕揚等有覺悟有勇氣的好幹部,運籌帷幄,建立各種同盟,巧妙地動員官場上的各種力量,經過努力才給牛羊們爭取到這個政治成果。這個成果的取得,既可以稱之為成功,也可以稱之為失敗,這大概也是各朝代總能夠維持二百多年,最後卻終於難免滅亡的道理之一。

《潛規則》札記:〈擺平違規者〉

〈擺平違規者〉
  (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年底,山西官場出現危機:介休一位姓林的縣令向省政府遞交了一份報告,告發一串高級官員的違法亂紀行為,並懇請將報告轉奏皇上。……他揭發的內容共二十二項,其中最要命的一條,竟是告發欽差大臣接受厚禮。(注1
  林縣令揭發說,在欽差大臣來山西的時候,比如前不久湯金釗大學士和隆雲章尚書分別駕到,總要由太原府(類似現在的太原市政府)出面,以辦公費的名義向山西藩司(近似省政府,主管財稅和人事)借二萬兩銀子招待欽差。事後,再向下屬攤派,每次攤派的數目都有三五萬兩銀子。
……
  林縣令揭發的問題,其實是一項地方官員與欽差大臣交往的潛規則,當時叫做"陋規"陋規二字,在明朝的文獻裡便經常出現了,而陋規二字所指稱的行為,在春秋戰國時代便不稀罕了,堪稱源遠流長。陋,自然不好明說,說起來也不合法,但雙方都知道這是規矩,是雙方認可的行為準則,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期待。欽差一出京就知道會有這筆收入,地方官員也知道欽差得了這筆收入,會儘量關照本省,凡事通融,至少不會故意找麻煩。送錢的具體方式也隨著時代演變,原來是作為盤費交給欽差帶走,後來欽差不肯帶了,地方便等他們回京後通過匯兌送到家裡。總之,雙方配合早已默契,違規才是意外。

  介休的林縣長並不是埋伏出擊的清官,也不是生瓜蛋子。他是個老滑的官吏,很懂得官場上的潛規則,也認真遵守這些規矩。領導讓他攤派,他就攤派,上級部門索取好處,他就送上好處,並沒有抗拒的意圖。但是上級領導卻有不守規矩的嫌疑。
……
  據張集馨說,他去介休調查的時候,林縣令送這送那,他本人一概不要。林縣令再三苦求,他才收下一兩種食物,其他東西全部推掉。由此可見,林縣令是很懂規矩的。送禮還要"苦求"人家收下,這正是規矩的一部分,目的是讓領導實利和面子雙豐收,既當婊子又立牌坊。張集馨描繪說,因為他只收下一兩種食物,"林令以為東道缺然,心甚不安。"這更證明林縣令懂規矩。他知道怎樣做東道,人家不讓他遵循東道的規矩就不安心,可見這規矩已經深入心底。
  不過,對方不按照規矩收禮也暗示著另外兩種可能,第一是人家要公事公辦、不徇私情。禦史已經告地方官失職了,公事公辦當然令人擔憂。第二種可能是嫌你送得少,要敲你一筆狠的。這便是危險的跡象了。張集馨明白林縣令的擔憂,遇到輪奸剁足案之外的百姓上訪控告,一概按常規送交林縣令的上司,自己並不插手,毫無搜羅敲詐理由的意思。於是林縣令的顧慮打消了,感到自己欠了張集馨的情。這種領情再一次證明了林縣令懂規矩:他承認,人家本來是應該多吃多占、收禮受賄的。
……
  如此說來,介休的林縣令並沒有隱瞞失職之處,自然不該處分。但是御史既然告了,總要給人家一個面子,虞知府就攛掇張藩台把林縣令在另外一起案子上隱瞞不報的錯誤附帶上奏,結果中央下令,將林縣令"斥革"。林縣令雞飛蛋打,白守規矩了,白白巴結上司了。
  林縣令的反擊是極其兇悍的。我們知道他憑著鐵證揭發了欽差大臣,揭發了省政府,揭發了太原府。他還揭發了虞知府,並且把幫助虞知府找娼妓的差人的供詞,把虞知府嫖過的娼妓的供詞一併搜集齊全,顯示出很高的專業水準。只要把林縣令的報告往北京一送,山西乃至全國就要興大獄了。

  總之,儘管從表面看來林縣令違規了,好像他不懂規矩,揭發了欽差大臣與山西幾位元領導人的私下交易,但在本質上,並不是林縣令違規,相反,他的所作所為正是維護潛規則的尊嚴,他要懲罰違規者。出賣欽差大臣只是一個間接的連帶,一張懲罰違規者的王牌。

  一般來說,清朝的京官比外官窮。外官有大筆的養廉銀子,其數目常常是正俸的二三十倍,灰色收入也比較多。可是京官對外官的升遷和任命又有比較大的影響,"朝中有人好做官"的道理並不難懂。於是,在長期的官場交易中就形成了一種交換機制:京官憑藉權勢和影響關照外官,外官則向京官送錢送東西。前邊提到的"欽差費"就是這類交換的一種。這類陋規的名目還包括離京送的"別敬",夏天送的"冰敬"和冬天送的"炭敬"""的具體分量取決於雙方關係的深淺、京官的用處和外官的肥瘦。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在張集馨擔任陝西督糧道期間,陝西巡撫(一把手)是大名鼎鼎的林則徐。我們知道,林則徐寫過"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趨避之"的名聯,他也確實如此身體力行了。這樣的好官收不收陋規?據張集馨記載,那一年由於災荒,停征軍糧,"而督撫將軍陋規如常支送",以至陝西糧道深感困難。所謂督撫,指的是陝甘總督和陝西巡撫。這就分明告訴我們:林則徐也和大家一樣收陋規。我並沒有貶低林則徐的意思,他確實是一個難得的正派廉潔的官員。我想強調的是,如此高潔的操守並沒有排斥陋規--這進一步證明了潛規則的適用範圍是多麼寬廣。

  "浮收勒折"是明清社會的常用語,其流行程度與如今糧食收購中的"打白條""壓級壓價"不相上下。所謂"勒折",就是糧食部門不肯收糧,強迫百姓交納現金,而現金與糧食的比價又由官方說了算,明明市場上六毛錢一斤大米,官方硬規定為一塊,他還一定有理,譬如說三年中市場平均價就是一塊等等。於是,百姓每交一百斤大米,就要被官方"勒折"走四十塊錢。
  "浮收"則是變著法地多收,多收的手段花樣繁多。張集馨沒有記載當地浮收的花樣,但我們可以從別的地方找到參照。下邊是清朝康熙十七年(1679年)和乾隆十七年(1752年)蘇州府常熟縣禁止浮收的兩塊石碑上提到的花樣,原文羅列就用了二三千字,我摘錄部分名目如下:
  不許淋尖、踢斛、側拖、虛推。不許將米斛敲松撬薄甚至私置大升大鬥。不許索取看樣米、起斛米、扒斛錢、篩箱錢。不許勒索耗費、外加、內扣。不許勒索入廒錢、篩扇錢、斛腳錢、酒錢、票錢、鋪墊等錢。不許索取順風米、養斛米、鼠耗米。不許索要兌例、心紅、夫價、鋪設、通關席面、中夥、較斛、提斛、跟役、催兌、開兌等陋規。不許開私戳小票,令民執此票到家丁親友寓所額外私加贈耗,方給倒換截票。不許故意耽擱,挨至深夜收受。(注5
  這一切手段所以能夠奏效,是因為農民必須完成納糧任務,否則就受到合法暴力的追究懲罰。不交皇糧是要挨板子蹲監獄的。這樣一來,農民就成了求人的一方,衙役就成了被求的一方。利害格局如此,各種敲詐勒索的花樣早晚要被創造發明出來。張集馨明白這一點,他說:"小民終歲勤動,所得幾何?赴倉納糧,任聽魚肉而不敢一較。"他的數萬銀子就是如此魚肉百姓的成果。因此,他寫道:"余居是官,心每不安。"

  順便再提一句:本文講述的故事基本都發生在(清)雍正(1723-1735年)之後,這並不意味著雍正之前就沒有這類事情。雍正之前的陋規非常嚴重,不過官員的工資很低,雍正皇上體諒部下,認為官員們離開陋規很難生活,乾脆把陋規的收入合法化了,變成了養廉銀子。按理說俸祿高了,陋規從灰變白了,天下也該太平了。可是我們看到的結果表明,皇上考慮不周,對潛規則的性質認識不透,他的期望落空了。

  李毓昌到達後,山陽知縣王伸漢就派出自己的長隨(近似生活秘書)包祥,與李毓昌的長隨李祥接觸,行話叫"二爺們代老爺講斤頭",一般都是討論利益如何分配的問題。這是常規,貪污者不能獨吞,監督者總會憑藉自己的加害能力得到或大或小的份額。

  以上提到的人物事件,都是一些生活在潛規則陰影裡的人,叫人看了難免生疑:莫非"洪桐縣裡沒好人"麼?有好人。總有那麼一些人,他們是清官中的佼佼者,堅決不肯拿老百姓和國家的利益做交易。
……
  那麼清官究竟在哪裡呢?清官光榮地犧牲了,成了大家的好榜樣。
  我想,每個人都會從這個案例得出自己的結論:同流合污的利益和風險與當清官的利益和風險比較,究竟哪頭大?當然,這不是單邊的計算,而是一場雙邊博弈的計算,雙方的行為相互影響,各自的得失還要取決於對方的策略。李毓昌與王知縣互鬥,真正的贏家是根本就沒資格上檯面當對手的零散百姓,兩位旗鼓相當的對手得到的卻是"雙輸"的結局,雙方同歸於盡。既然這場對局成了一場要命的災難,恐怕雙方的策略都難以為後人效法,我們也就不能指望其成為定勢或者叫常規。真實的常規是:對局者雙贏,老百姓買單。

《潛規則》札記:〈皇上也是冤大頭〉

〈皇上也是冤大頭〉
鎮守太監這個崗位是明初的洪熙皇帝設立的。皇上不放心下邊的官員,就派那些經常在自己身邊工作的太監下去盯著。應該承認,這樣做是很有必要的。明朝的官員經常糊弄皇上,皇上也建立過一些監督制度,譬如派遣監察御史下去巡查,奈何這些御史也可能被收買,甚至會逼著人家掏錢收買,然後和被監察者一起糊弄皇上。所以,派遣家奴們下去替皇上盯著,這已經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式博弈的第三回合了。皇上被逼無奈,到此亮出了最後的武器。試想,再不派他還能派誰?而且仔細想來,太監不好色,沒有老婆孩子,一個人吃飽了全家不餓,應該比一般官員的私欲少些。設身處地替皇上想想,我們不能不敬佩皇上選賢任能的良苦用心。
問題在於,錢能之類的最後預備隊也樂意被收買。更要命的是,鎮守太監們權力極大,有合法傷害眾人的能力,下邊便不敢不來收買。

明朝的中後期也存在失業問題。人多地少,人口過剩,在生存資源的競爭中失敗的人們,最後便淪為流民。追究起來,明朝在很大程度上就亡在流民手裡。沒有流民,老百姓安居樂業,闖王恐怕只能當個小團夥的頭頭。甚至闖王李自成本人也不會去闖,他沒有土地,又被驛站(郵電局兼招待所)裁員下崗,走投無路才加入了老闖王的團夥。錢能啃淨了檳榔王,其作用正是製造李闖王。本來那位檳榔王可以給眾多農民和小商販帶來生意,現在其中一些人卻要失業甚至成為流民,從這個角度看,錢能啃的是皇上的命根子。考慮到本來還會有很多人願意學習檳榔王,創造出更多的商業和就業機會,而檳榔王等人的遭遇卻將他們嚇了回去,錢能的影響就更顯得要命了。

皇上依靠耳目瞭解情況,御史和鎮守太監都是皇上的制度性耳目,他們之間也有互相監督的義務。

耳目把皇上糊弄了。《萬曆野獲編》的作者沈德符咬牙切齒地說:“錢能這個大惡棍,為天下人所痛恨,而郭瑞竟以監察官員的身份上奏保他,就是把郭瑞一寸一寸地剁了,也不足以彌補他的罪過。”但這只是氣話。郭瑞們乎並沒有出什麼事,沒人去追究他。矇騙皇上又怎麼樣?蒙了還不就是蒙了。由此看來,皇上是個容易糊弄的冤大頭。

  現在我們知道在位17年的皇上究竟被糊弄到什麼程度了:原來他眼中的世界只是祖宗常法和正式規定構成的世界。的確,按照正式規定行事,軍民都不該這麼窮。問題在於,他治下的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些見不得人的潛規則支配運行的。錢能敲詐並走運的個案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大規模民困軍窮的現實也表明,這種規則已經通行天下。而皇上對這類聖人不講書上不寫的潛規則幾乎全然不知。他可真天真呀。

  李東陽說了:“老百姓的情況,郡縣不夠瞭解。郡縣的情況,朝廷不夠瞭解。朝廷的情況,皇帝也不夠瞭解。”這大意是不錯的。不過,按照他的說法,老百姓和皇帝之間只隔了兩道資訊關卡,即郡縣和朝廷。實際上,在充分展開的情況下,老百姓和皇帝之間隔著七道資訊關卡。直接接觸老百姓的是衙役,這是第一關。衙役要向書吏彙報,這是第二關。書吏再向州縣官員彙報,這是第三關。州縣官員向府一級的官員彙報,這是第四關。府級向省級官員彙報,這是第五關。各省向中央各部彙報,這是第六關。中央各部向內閣(皇上的秘書班子)彙報,這是第七關。資訊到達終點站皇上面前的時候,已經是第八站了。這還沒有算府、省、中央各部的科、處、局和秘書們。即使在最理想的狀態下,也不能指望資訊經過這許多層的傳遞仍不失真。
  更何況,資訊在經過各道關卡的時候,必定要經過加工。在無數資訊之中,注意了什麼,沒注意什麼,選擇什麼,忽略什麼,說多說少,說真說假,強調哪些方面,隱瞞哪些方面,什麼是主流,什麼是支流,說得清楚,說不清楚,這都是各級官吏每天面對的選擇。
  在權力大小方面,皇上處於優勢,官僚處於劣勢。但是在資訊方面,官吏集團卻處於絕對優勢。封鎖和扭曲資訊是他們在官場謀生的戰略武器。你皇上聖明,執法如山,可是我們這裡一切正常,甚至形勢大好,你權力大又能怎麼樣?我們報喜不報憂。我們看著上司的臉色說話。說上司愛聽的話。我們當面說好話,背後下毒手。難道有誰能天真地指望錢能向皇上彙報,說我最近成功地完成了兩次敲詐勒索麼?如果幹壞事的收益很高,隱瞞壞事又很容易;如果做好事代價很高,而編一條好消息卻容易,我們最後一定就會看到一幅現代民謠所描繪的圖景:“村騙鄉,鄉騙縣,一級一級往上騙,一直騙到國務院。”
  當然還有監察官員,包括御史、給事中和錢能那樣的宦官。這是一個控制了資訊通道的權勢集團,他們的職責是直接向皇上反映真實情況。反映真實情況難免觸犯各級行政官員的利益,於是他們很可能被收買所包圍,收買不了則可能遭到反擊。一般說來,收買的結局對雙方都是有利的,對抗於雙方都是有風險的。這方面的計算和權衡正是“關係學”的核心內容。……反正,最後的結果是合乎邏輯的,這就是監察系統中說真話的人趨於減少。到了最嚴重的時期……貪贓枉法者無人揭發,這就意味著監察系統的全面失靈,皇上整個瞎了。
  最終擺到皇上面前的,已經是嚴重扭曲的情況。在這種小眼篩子裡漏出的一點問題,擺到皇上面前之後,也未必能得到斷然處理。皇上的親戚和親信將拖延和減弱皇上的懲辦決定。這也難為普通的皇上們。……
  總之,都說皇上如何威嚴了得,而我們看到的分明是一個塊頭很大卻又聾又瞎的人。

  朱元璋……派人打聽,聽說張士誠住在深宮裡養尊處優,懶得管事,就發了一通感慨。
  朱元璋說:“我諸事無不經心,法不輕恕,尚且有人瞞我。張九四(士誠)終歲不出門,不理政事,豈不著人瞞!”
  平定中國之後,朱元璋建立特務網,監督官員,努力維持著處罰貪官污吏的概率和力度。不斷地發現,不斷地處罰,不斷地屠殺。但是這局棋似乎總也沒個了結。朱元璋說:“我想清除貪官污吏,奈何早上殺了晚上又有犯的。今後犯贓的,不分輕重都殺了!”
  在這段話裡,我聽出了焦躁和疲憊。這種不耐煩的感覺將直接影響對局者的戰鬥意志。一旦鬆懈下去,失敗就要降臨了。
……
  兩個世紀之後,1644424日,李自成兵臨北京。25日午夜剛過,崇禎皇上來到景山的一棵樹下,他要把自己吊死在這棵樹上。崇禎在自己的衣襟上寫了遺書,但他最終怨恨的似乎並不是李自成,而是不斷糊弄他的官僚集團。他寫道:
  我自己有不足,德行不夠,惹來了上天的怪罪。但這一切,都是由於諸臣誤我。我死了沒臉見祖宗,自己摘掉皇冠,以頭髮遮住臉,任憑你們這些賊分裂我的屍體,不要傷害一個百姓。(6
  崇禎的怨恨自有道理。他在位17年,受到了無數慘不忍睹的矇騙糊弄,直到他上吊前的幾個月,他的首輔(宰相)周延儒還狠狠地糊弄了他一回,把一次根本就沒打起來的戰役吹成大捷,然後大受獎賞。這場根本就不存在的大捷是周延儒親自指揮的,就發生在離北京不過幾十裡地的通縣,在皇上的眼皮底下。
  一般而論,皇上和官吏集團是這樣過招的:皇上說,你們都要按照我規定的辦,聽話者升官,不聽話者嚴懲。官員們也表態說,臣等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實際上,必定有人利用一些小機會,試探性地違法亂紀一下。結果如何呢?一般來說,什麼事都沒有。皇上並不是全知全能的神仙,威脅中的雷霆之怒並未降臨。於是這位占了便宜的官吏受到了鼓勵,尋找機會再來一次。背叛一次,沒有反應;再背叛一次,還沒有反應。即使你本人沒有進行這類試探,也會看到其他人的試探結果。你會得出一個結論: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用不了多久,大家便認清了皇上的真面目。原來皇上是個冤大頭。你糊弄了他,占了他的便宜,撈了他一把,他照樣給你發工資,照樣給你印把子,照樣提拔你升官。
  皇上的這種冤大頭特徵,對官場有著重大而深遠的影響。皇上是官場主任,是領導班子的班長,是官場上種種正式規則的法定維護者。正式規則軟懶散,潛規則就要支配官場,而以收更多的費、幹更少的活兒為基本特徵的潛規則,勢必造就大批的貪官污吏,造就大批的錢能,同時降低清官的比重。當然反過來也可以說,如果皇上明察秋毫,天道報應不爽,勢必造就大批清官,甚至能把貪官污吏改造成好人。

《潛規則》札記:〈惡政是一面篩子〉

〈惡政是一面篩子〉

漢靈帝向官員預征的這筆修宮室的錢,連同後來充分發展為賣官鬻爵的收入,很像是一筆承包費。皇上派官員下去當官徵稅,治理百姓,並發給他工資,這本來是很清楚的官僚制度。但是皇上和他的參謀們心裡明白:“一稅輕,二稅重,三稅是個無底洞。”在各項正式的賦稅收入之外,多數地方官還有個小金庫,有大量的灰色甚至黑色收入。這是一筆黑灰色的錢,你問起來誰都不承認,實際上數量又不小;管理起來難度很大,但是讓下邊獨吞又不甘心。於是皇上就採取了大包幹的政策:交夠了我的,剩下是你的,不交不許上任。實際上,這是對黑灰色收入的批准、強求和分肥。這條政策一出,本來不收黑錢的清官也非收不可了。這就是司馬直的真實處境。
司馬直以父母官自命,他遵循的是儒家規範。這本來是官方宣導全國奉行的正式行為規範,但是當政者對官員的實際要求與這些規範的衝突太大,司馬直除了上疏勸告或者辭職之外又不能有其他反對的表示,不然就與忠君的要求相衝突,結果他只好用毒藥將自己淘汰出這場僵局。

這就是說,當政權大量徵收苛捐雜稅的時候,比較在乎榮譽的人就從村級領導的位置上退出了,這類人就是司馬直那樣的人物。而替換上來的,通常是敢於也善於徵收苛捐雜稅的人物,譬如陳奉那樣的人物。更明白地說,一個變質的政府,一個剝削性越來越強,服務性越來越弱的政府,自然也需要變質的官員,需要他們泯滅良心,心狠手辣,否則就要請你走人。這就是此前300年陳奉與馮應京相替換的背景,也是此前1700年司馬直自我淘汰的背景。在這種背景下,清官和惡棍的混合比例並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定向選擇的結果。惡政好比是一面篩子,淘汰清官,選擇惡棍。

惡政選擇了惡棍,惡政本身又是如何被選擇的呢?立皇帝就如同擲色子,皇帝的好壞主要靠碰運氣。以明朝的十六個皇帝論,不便稱之為惡篩子的不過五六個,大多數不能算好東西,可見惡政被選中的概率相當高。東漢九個皇帝,不算惡篩子的只有三個,與明朝的惡政出現概率差不多。東漢的多數惡篩子,譬如漢靈帝,登基時還是個小孩子,似乎一張白紙;嘉靖和萬曆之流年輕時還算不錯,後來卻惡得一塌糊塗,可見惡政被培育出來的概率也不低。帝國制度很善於把常人難免的弱點和毛病培育為全國性的災難。

明周暉在《金陵瑣事》中講了一個小故事。他說,在礦稅繁興的時候,有一個叫陸二的人,在蘇州一帶往來販運,靠販賣燈草過活。萬曆二十八年,稅官如狼似虎,與攔路搶劫的強盜沒什麼差別。陸二的燈草價值不過八兩銀子,好幾處抽他的稅,抽走的銀子已經占一半了。走到青山,索稅的又來了,陸二囊中已空,計無所出,乾脆取燈草上岸,一把火燒了。作者評論道:此舉可謂癡絕,但心中的怨恨,不正是這樣麼!
我估計,當地的燈草種植和銷售行業大概也完蛋了。作者也說,重稅造成了萬民失業的結果。這就是惡政和惡棍集團的根基,一個在自我毀滅的迴圈中不斷萎縮的根基。

《明史記事本末》的作者谷應泰是清朝人,他在記敘礦稅始末的結尾處有一段關於利益集團的精闢分析。他說:開始是因為征礦稅而派設宦官,後來這些宦官的命運就與礦稅連在一起了。開始是因為宦官諂媚迎合而讓他們征礦稅,後來這些宦官肥了,便結交後宮,根子越紮越深。這就是礦稅不容易廢除的原因。由此看來,清朝的史學家已經意識到,惡政可以培育出一個自我膨脹的具有獨立生命的利益集團。這個集團在最高層籠絡皇親影響皇帝,在官場中清除異己,在各地招收爪牙,在民間吸吮膏血——肥肥壯壯地擴展自己的生存空間,一層又一層地自我複製。勢力所及之處,人們之間的關係越來越不成體統,實施的政策也越來越背離帝國公開宣稱的政策。惡政與惡棍集團相得益彰,迅速膨脹到老百姓不能承受的程度,一個王朝的迴圈就臨近終點了。在萬曆死去的時候,距離該輪迴圈的終點還有二十四年。在漢靈帝賣官鬻爵修復宮殿的時候,離他本人實際上也是東漢王朝的“腦死”日期只剩下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