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8日 星期六

恩典時刻(GT)2017/04/08

2017/04/08
主題:基督徒的操練
經文:詩篇第25章
這篇詩歌可以從「人稱代名詞」的角度分為三個部分:1-7節的耶和華是第二人稱(你),表達的是大衛對神的呼求;8-15節(第11節除外)耶和華是第三人稱(他),談的是神的屬性與作為;16-22節耶和華又是第二人稱,大衛再度表達對神的呼求。


這篇詩歌,我特別注意幾個語詞:仰望、等候、敬畏,還有關於大衛在神面前對自己的罪的態度。這些都是基督徒必要的操練:


仰望:
「耶和華啊,我的心仰望你。」(25:1)
以「仰望」的角度看神,是適切的。唯有在神面前自知為卑、甘心為卑,才不會自大地以為可以利用神,甚至役使神。願人人都能真心仰望主,阿們!


等候:
「凡等候你的必不羞愧」(25:3)
「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導我,教訓我,因為你是救我的 神。我終日等候你。」(25:5)
「願純全、正直保守我,因為我等候你。」(25:21)
等候神,代表我們存著順服的心,相信神必有作為。這是基督徒必要的操練,尤其是在困境時更是需要。
敬畏:
「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25:12)
「耶和華與敬畏他的人親密;他必將自己的約指示他們。」(25:14)
敬畏,是我們與神的關係裡應該且必要的態度。心存敬畏,才會對神的旨意放在心裡,認真以對,藉著神恩典的遮蓋,使我們遠離罪的綑綁與傷害。


大衛在神面前對自己的罪的態度:認罪
「求你不要記念我幼年的罪愆和我的過犯;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恩惠,按你的慈愛記念我。」(25:7)
我們都是罪人,唯有認罪,因著我們的悔改及相信主耶穌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因信稱義,,才能獲得神的憐憫,罪得赦免。因為神不做違背自己本質的事(「 耶和華是良善正直的,所以他必指示罪人走正路。」25:8),而「認罪」彰顯、成全了神的公義(斷不以有罪為無罪),所以神的憐憫必以認罪悔改為前提才會臨到。

感恩:感謝神透過大衛的詩歌,讓我了解做為主的門徒所應當努力的操練,而透過這些操練,建立與神親密的關係。主啊!求你賜我敬畏的心,讓我一心仰望你,並耐心等候你的旨意,因為順服你不只是因為需要,也是因為必要;不只是因為必要,更是因為我想要----我想要說服於你,擺脫任何罪的轄制。感謝主接納我這個罪人,並降伏我悖逆的心,引導我走義路,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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