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4日 星期六

讀經筆記:羅馬書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馬書 2:4)
按:神的恩慈是領我們悔改,感謝主!因為悔改的前提是犯罪,而罪的代價就是死,所以神領我們悔改,乃是指引我們罪人一條生路。

你竟任着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馬書 2:5)
按: 蓄積的是「神的忿怒」,當神的容忍已達極限,一旦「震怒」,就是公義彰顯之時。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馬書 2:6)
按: 審判罪、彰顯公義是神必要做的是事,所以能在審判前有悔改信主的機會,是神對人的憐憫與慈愛。對此,我深深感謝我的上帝。

因為神不偏待人。(羅馬書 2:11)
按: 這話必須從神的角度去確信,不能從人的角度去檢驗。因為人自身的有限性與罪性,讓人無法透過 「以己度神」 的方式去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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