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日 星期六

讀經筆記:西番雅書

與那些在房頂上敬拜天上萬象的,並那些敬拜耶和華指著他起誓,又指著瑪勒堪起誓的,(番 1:5)
按:神是獨一無二的神,所以拜偶像的罪,是神所忌恨的。
而敬拜神又拜其他偶像的,一樣是神所不喜悅的事。


那時,我必用燈巡查耶路撒冷;我必懲罰那些如酒在渣滓上澄清的;他們心裡說:耶和華必不降福,也不降禍。(番 1:12)
按:這種心裡話,是人的自欺,因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神掌權、神決定。

我必使災禍臨到人身上,使他們行走如同瞎眼的,因為得罪了我。他們的血必倒出如灰塵;他們的肉必拋棄如糞土。(番 1:17)
按:「因為得罪了我」一句是關鍵。神「被得罪」只因為一件事:人背棄神而犯了罪。所以災禍降臨,人在恐懼之餘,應該做的事是「反省自己哪裡違背了神,然後痛切悔改,求神恩赦」。
然而求神赦免不能有「對價」的心態,以為自己行了哪些善,神就一定要(會)赦免我們哪些罪。赦罪的權柄在神,只要我們真心悔改,神鑒察人心,神會有祂施恩憐憫的計畫與作為。如果帶著「預期獲赦」的心態去認罪悔改,一旦神的計畫與人的預期有落差,那麼人將無法領受神的恩典,更糟糕的是,人有可能因此而遠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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