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

【轉貼】劉曉波:無視私有產權的五四傳統——以胡適為例


按:明末清初學者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原君》一文中,已明確認識到「後之為人君者不然,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於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以天下之害盡歸於人,亦無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而劉曉波「政治獨裁的經濟基礎恰恰是公有制和計劃經濟」的認知,可與三四百年前的黃宗羲相輝映。又劉曉波對中共政權走向私有制「官方意識形態仍然以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為基礎,在現實改革上仍然以黨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為目標」這一段評論,恰恰是中國國民黨至今仍能在台灣政壇覆雨翻雲的「關鍵密碼」。劉曉波先生對私有財產的價值認同,我認為與其說他對經濟制度嫻熟,不如說是對極權專制的深刻認識,讓他能對所謂的公有制、計畫經濟的理論實踐產生強烈的不信任感。在台灣,我們尤其要對國民黨過去透過各種手段「合法」累積的大量黨產的「不義」屬性有足夠的認識,才能在「行動面」坦然、合理的追究過去的不公不義,實現現世的「公義價值」。


就世界性的自由主義制度演變史而言,解放個人的關鍵制度建設,應該是在經濟制度上確立私有財產的神聖地位,英國議會制度的建立就來自貴族向王權爭取財產權利,所謂“無代表,不納稅”,是也;西方各國的市場經濟也都是從皇家財產的私有化開始的。在西方的思想啟蒙運動中,私有產權得到普遍尊重和優先強調,大多數大師級自由主義思想家,無一不把“私人財產”或“私有產權”作為首要的基礎性的個人自由權利,洛克、休謨、斯密等人不用說了,即便像康德這樣的在道德上強調“絕對律令”的哲學家,在論及私有財產與社會制度的關係時也明確表示:公有制與奴役制沒有區別,對私人財產的強制剝奪與強盜搶劫無異。康德在《法的形而上學原理——權利的科學》(商務印書館1991年版,沈叔平譯)一書中,他劃定了私人權利(私法)和公共權利(公法)之間的各自界限,詳盡地列舉了現代文明所珍視的諸種人權,所列的第一項就是私有產權,並著重批判了財產公有制。他說:“用強行剝奪個人財產的辦法去掠奪人民是不合法的,因為這等於搶劫,……”(P184)他更進一步指出“……所有的土地都被拿到政府的手中,所有臣民都將被當作土地的奴隸來對待。這是由於這些所有者所佔有的東西,完全是別人的私有財產,那些失去財產的人便可能因此被剝奪一切自由,並被看成是農奴或奴隸。”(P153157
然而,在中國近現代自由主義思潮中,經濟自由主義最為貧困。翻翻中國的近現代啟蒙的資料,非但找不到私有產權的突出位置,反而對私產觀念的敵視卻隨處可見。一系列啟蒙的著名人物都對“私”字深惡痛絕,而對“公”字頂禮膜拜。中國的覺悟者們並沒有意識到,人從獨裁下解放出來的核心任務,首先是在財產權上變帝制時代的皇權所有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為資本主義的私有制(個人所有),保障私財權不受侵犯是其他個人權利得以全面實現的基礎。而在中國,就連胡適這樣堅定的自由主義啟蒙先驅,在經濟上也傾向於蘇聯式的社會主義。而公有制正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帝制傳統的現代變種,只不過是把皇權所有變為國家所有。
從百日維新的維新黨人到辛亥革命的國民黨人,從五四運動的知識人到北洋、抗日、內戰時期的各民主黨派,中國精英們大都深受傳統的“均貧富”思想的影響,所以,他們從來沒有重視過立足於私人產權和自由競爭的經濟自由主義,而占主流地位的經濟變革思想一直是國家主義和社會主義。在經濟模式上,反對放任主義或自由競爭而主張政府主導的管制經濟或計劃經濟;在分配制度上,輕則主張限制私人資本的擴張,重則主張剝奪私人財產。
洋務運動致力於發展工商業,但主導權在官權手中,或官辦或官督商辦,而不是發展私營工商業;孫中山高揚“天下為公”,“三民主義”中沒有經濟自由主義的地位,他的民生主義著眼於“平均地權”和“弭此貧富戰爭之禍於未然”,他甚至把“民生主義”直接稱為“社會主義”;在他提出“聯俄、聯共、扶助工農”的新三民主義之後,在經濟上更要求節制私人資本的“集產的社會主義”。他說:“中國今日單是節制資本,仍恐不足以解決民生問題,必要加以製造國家資本,才可解決之。”;章太炎等人更反對立足於私有產權的自由資本主義,並把資本主義作為導致“貧富懸隔”的罪魁。
在五四運動時期的自由主義中,也沒有經濟自由主義的位置。陳獨秀、李大釗等激進的民主主義者,很少談到“私有觀念”的問題,反而在俄國“十月革命”勝利後,放棄了私有制的西方而轉向了公有制的蘇聯,甚至把民主與資本主義對立起來。即便是最自由主義的胡適也輕視私有產權。在胡適那裡,個人權利與私有產權是分離的,他很少談到經濟自由主義,反而在經濟上鍾情於蘇聯式的社會主義及其計劃經濟。胡適在經濟上的社會主義主張來自兩個方面:
一方面,他所崇拜的西方哲人杜威和羅素都訪問過中國,兩人在西方都屬於批判資本主義的左傾人士,他倆在中國的演講中自然反對在中國實行經濟自由主義。杜威認為,中國應當吸取工業化國家勞資對立的教訓,採取某種經濟政策,以防止將來的社會革命;羅素認為,中國應當參照蘇聯模式的共產主義,由國家控制經濟,實行國家社會主義或國家資本主義。
另一方面,1926年,胡適赴英國途中在蘇聯逗留了三天,就是這麼三天的走馬觀花,就讓胡適鍾情於蘇聯的公有制和計劃經濟。他在寫給國內友人的信中,對蘇聯的全新社會試驗讚賞有加,以至於引友人的疑慮,懷疑胡適已經被“赤化”。胡適雖然對蘇聯的政治獨裁有所保留,但他沒有意識到政治獨裁的經濟基礎恰恰是公有制和計劃經濟。胡適說:“十九世紀以來,個人主義的趨勢的流弊漸漸暴白於世了,資本主義之下的痛苦也漸漸明了了。遠識的人知道自由競爭的經濟制度不能達到真正的'自由、平等、博愛'的目的。向資本家手裡要求公道的待遇,等於與虎謀皮。”
胡適提出的解困之方有二:“一是國家利用其權力,實行制裁資本家,保障被壓迫的階級;一是被壓迫的階級團結起來,直接抵抗資本階級的壓迫與掠奪。於是各種社會主義的理論與運動不斷地發生。”(《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
中國自由主義對經濟自由主義的蒙昧,不僅在理論上變成偽自由主義,在現實上也失去了最根本的所有權依托。而通向奴役之路的經濟社會主義卻被中國自由主義者們視為通向自由社會的坦途。
自由主義在中國的畸變得到了“中國特色”的辯護,但能說清的是發源於西方的現代化,而說不清的是中國特色的現代化。
即便在今日中國,儘管自發私有化已經不可逆轉的,以政治特權為依託的權貴階層大都一夜暴富,但官方意識形態仍然以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為基礎,在現實改革上仍然以黨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為目標,官方通過對信貸優惠、股市圈錢、暴利壟斷、特許制度和不斷調高的稅率……等政策工具來確保獨裁政權的錢袋;在民間,自發的民族主義和民粹主義相互激盪,越來越主導著關於改革方向的爭論。具有標誌性的事件就是《物權法》的擱置。
旨在進一步清晰產權的《物權法》已經醞釀已久,本來應該在今年兩會期間提交審議,但北大某教授的一封文革式上書,居然就讓《物權法》審議擱置。在擱置的背後,是胡溫政權全面左轉的官方導向,是高舉毛澤東旗幟的“新左派”變成顯學,是郎咸平提出用“國進民退”代替“民進國退”刮起“郎旋風”,是王道儒學重提“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國學復興,是網絡憤青對為富不仁的權貴們和御用經濟學家的極端仇恨。於是,廣大百姓對跛足改革和貧富不均的強烈不滿,不是被引向獨裁政權這一真正禍源,而是被引向市場化和私有化的改革,已經為一場“經濟文革”準備了烈火乾柴。
所以,除非支撐權貴私有化的模糊產權轉變為讓國民普遍受益的清晰產權,除非民粹主義的平均主義思潮被引向對私產權的爭取,也就是說,除非改革的方向由維護獨裁政權和權貴利益逐漸向旨在擴展國人的自由權利轉化,除非越演越烈的民族主義和國家主義逐步接受以保障個人自由和限制政府權力為核心的自由主義價值的馴化,否則的話,中國未來的遠景必然是:繼續重複百年偽現代化的個人自由的工具化和國家權力的目的化的本末倒置。
這就是從“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之啟蒙留給當代國人的重要教訓之一。
200654日於北京家中
【陳志武教授對該文的一個評論】劉曉波這篇文章非常精彩。劉先生是中國對權利和自由問題有深刻理解的不多的幾個知識分子之一。私人財產制度是任何一個自由社會最基本、最重要的基石。如果一個人沒有憲政體系保護下的自有私人財產,他將不可能堅持自己的什麼權利,因為一個簡單的事實是,一個人必須吃飯、生存以及養家糊口,這會逼迫你不得不向那些掌握公共資源的人投降並放棄自己的權利。國有企業正是逼迫人們放棄自我和自己權利的一種形式。
對劉曉波先生致以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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