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05/27
主題:愛,是神一切作為的理由
經文:詩篇第72章
72:12 因為窮乏人呼求的時候,他要搭救;沒有人幫助的困苦人,他也要搭救。
72:13 他要憐恤貧寒和窮乏的人,拯救窮苦人的性命。
72:14 他要救贖他們脫離欺壓和強暴。他們的血在他眼中看為寶貴。
「他們的血在他眼中看為寶貴」(72:14),血就是生命,所以在神眼裡,每一個被造的人都是寶貴的,都是美好的。然而這樣的信心,常會受到世界貧富不均、地位懸殊的表象所挑戰----如果神愛我,為什麼不讓我跟別人一樣好過?如果神愛我,為什麼不給我所想要的?如果神愛我,為什麼不......
「如果神愛我,為什麼不......」的句型,有太多太多的受詞可以填入,但這是謊言。神是全知的神,知道我「真正的需要」,有時我的「想要」是罪,不符合神的旨意,供應我反而是害了我。所以不能以「願望清單的滿足率」來檢驗神的愛,這對神是不公平的。我們該做的,是「數算神的恩典」----越瞭解神,就會越數不完。
所以窮乏與困苦,在神眼裡必然觸動祂的憐憫,必要以祂的愛來補足這一切。然而窮乏與困苦算什麼呢?當我為窮乏與困苦憂愁之時,神卻為如何救我脫離罪的綑綁而煩心。因為如果不是罪,這一切都不會發生。
感恩:感謝神如此愛我,頒佈律法要我知罪,賜下獨生愛子為挽回祭,以祂的寶血付上贖價,只為了救我們這些不配得恩典的罪人。十字架的恩典、十字架的真理,是神給罪人如我最大的福份,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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