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日 星期二

兒子「賄賂」警察?

昨晚(11/1),我載著兒子、女兒接老婆下課,去彰化市區辦了點事,從永安街口轉向中山路返家,恰好趕在一部閃著車頂燈的警車之前進入車道,兩車就這麼一前一後的向南前進。

我對著車內一直捉弄姊姊的兒子說:「喔~警察要來抓不乖的小孩了!你看,警車就在我們後面!」(女兒一直告狀,老婆一再制止無效,我快煩死了。感謝「警察」出面解圍。)

一聽我這麼說,兒子趕忙正襟危坐,不再搗蛋。老婆這時候難得的落井下石:「不乖的小孩就是要給警察抓起來關啦!」

「我不要!」兒子最討厭我們拿警察來限制他----即便他是犯錯的一方,也會很「倒彈」。

「Go-Go,你是小朋友,我叫警察伯伯讓你自己選一間監牢關起來好不好?」我也加入捉弄的行列。

「我~不~要~!」兒子動氣了,拉高聲調回應我。

「那你要不要乖一點?犯錯的小朋友本來就要接受處罰的。」老婆總是在對的時機做機會教育。不像我,在氣頭上的我,有時自己根本就是個小孩。

可是我可以送錢給警察呀!」兒子這一接腔,我跟老婆全呆住了:兒子居然想得到「賄賂警察」這一招!

恁後生奈ㄟ想要送錢給警察?叨位學來ㄟ?」我改用台語跟老婆交談,以免孩子解讀出我們的想法。

應該不是電視學來ㄟ,咱厝內又沒有第四台。我問看麥。」老婆用台語回答我,然後轉頭對著兒子說:「你為什麼想送錢給警察呢?」

因為有用啊!」兒子篤定的回答。

「為什麼有用?」老婆繼續問。

「因為我不乖,一定會被處罰的。可是我不想被關起來啊!所以我想讓警察用罰錢的方式處罰我嘛!這樣子我就不會被關起來了!」兒子說出了他的想法。

我跟老婆鬆了一口氣。原來兒子腦袋裡根本沒有「賄賂」的概念,他只是在「必須接受處罰」的前提下,想辦法讓自己避開最不喜歡的處分,改以自己能接受的方法代替。

這個小腦袋以後還會有什麼「出頭」(台語),我跟老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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