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9日 星期二

讀經筆記:羅馬書

我憑着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12:3)
按:若要「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那麼我們必須要清楚自己的本分;有了清楚的自知,人就會謙卑,不會驕傲。自知之道不靠內求,而在於向神求禱,求神讓我們知道自己的天賦。而以神為準,即是「中道」。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羅12:5)
按:「身體-肢體」的比喻,明確地界定了主耶穌基督與我們的關係。當然神無求於我們,是我們需要祂,祂道成肉身,只是因為愛我們。所以我們要以基督為首,由神啟示我們與祂應有的關係,在這樣的關係下,去實現自我生命的意義。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羅12:9)
按:愛是神的本質,如果以虛假的態度去愛,是對神最大的褻瀆。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羅12:11)
按:真心愛主,心裡自然會火熱----所以內心的火熱程度,是察驗自己離主遠近的指標。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12:15)
按:同樂同哭,不只是同理心的意義而已,也是真心愛主的表現。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
按:不要自己伸冤,由主伸冤,是順服主的操練。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12:21)
按:以相同的惡反報對方,便是為惡所勝,因為自己的生命已被惡掌了權;以基督的心反報對方,才能以善勝惡。
求主賜我更新的生命,不受屬世的眼光侷限,以主的愛面對每一個與我交通的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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