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 星期四
2015年5月25日 星期一
幸福的模樣----全模103年指考第七次作文題
只能在特定的時候
在別人的監視下
辨識著你的隱隱約約
拼湊著幸福的模樣
或許是牢房的陰暗小小
封住了你與人互動的能量
短短的探視於長長的等待之後
只能望著你的自由自在
徒然地自言自語......
也許當你離開牢房
激動的那一聲哭
妻子的那一聲笑
孩子啊!
這才是人生中
幸福的模樣
在別人的監視下
辨識著你的隱隱約約
拼湊著幸福的模樣
或許是牢房的陰暗小小
封住了你與人互動的能量
短短的探視於長長的等待之後
只能望著你的自由自在
徒然地自言自語......
也許當你離開牢房
激動的那一聲哭
妻子的那一聲笑
孩子啊!
這才是人生中
幸福的模樣
2015年5月23日 星期六
2015年5月22日 星期五
轉貼:〈螞蟻的故事〉
※請閱讀「螞蟻的故事」,回答下列問題:
1. 故事中螞蟻的工作狀態有哪些改變?
2. 老闆獅子對公司進行了一連串的組織擴張工程,從他招募蟑螂作監督員開始,他的思考脈絡有沒有什麼問題?(請說明理由)
3. 從螞蟻工作狀況的改變來看,獅子的決策「應該」出了問題。請問若要檢討獅子的錯誤,你認為他最大的錯誤是什麼?
4. 從這個故事,你對「管理」這件事有什麼體會?
〈螞蟻的故事〉
每天,小螞蟻很早來上工,並且一來就開始做事。
她的生產力很高,並且工作愉快。
身為老闆的獅子,非常驚奇螞蟻能自行工作而不須監督。
他認為在沒有監督下的螞蟻生產力是如此的好,
如果有人監督的話她的生產力應該會更好才對!
1. 故事中螞蟻的工作狀態有哪些改變?
2. 老闆獅子對公司進行了一連串的組織擴張工程,從他招募蟑螂作監督員開始,他的思考脈絡有沒有什麼問題?(請說明理由)
3. 從螞蟻工作狀況的改變來看,獅子的決策「應該」出了問題。請問若要檢討獅子的錯誤,你認為他最大的錯誤是什麼?
4. 從這個故事,你對「管理」這件事有什麼體會?
〈螞蟻的故事〉
每天,小螞蟻很早來上工,並且一來就開始做事。
她的生產力很高,並且工作愉快。
身為老闆的獅子,非常驚奇螞蟻能自行工作而不須監督。
他認為在沒有監督下的螞蟻生產力是如此的好,
如果有人監督的話她的生產力應該會更好才對!
2015年5月19日 星期二
讀經筆記:羅馬書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13:1)
按:權柄出於神,所以我們順服權柄,是因為順服神的緣故。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13:4)
按:屬世的權柄是「神的用人」,這也是我們順服權柄的依據。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羅14:1)
按:辯論所疑惑的事,會傷害他本已夠軟弱的信心,而信心是信仰的根基,輕率逞辯,得不償失。
按:權柄出於神,所以我們順服權柄,是因為順服神的緣故。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13:4)
按:屬世的權柄是「神的用人」,這也是我們順服權柄的依據。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13:8)
按:愛要「常以為虧欠」,說的是一種心態。覺得虧欠,便會更努力付出愛,讓施、受雙方均得滿足。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10)
按:律法讓人知罪,而諸罪的共通之處,是損人利己,故「不加害與人」的愛,「就完全了律法」。
按:愛要「常以為虧欠」,說的是一種心態。覺得虧欠,便會更努力付出愛,讓施、受雙方均得滿足。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10)
按:律法讓人知罪,而諸罪的共通之處,是損人利己,故「不加害與人」的愛,「就完全了律法」。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羅14:1)
按:辯論所疑惑的事,會傷害他本已夠軟弱的信心,而信心是信仰的根基,輕率逞辯,得不償失。
讀經筆記:羅馬書
我憑着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12:3)
按:若要「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那麼我們必須要清楚自己的本分;有了清楚的自知,人就會謙卑,不會驕傲。自知之道不靠內求,而在於向神求禱,求神讓我們知道自己的天賦。而以神為準,即是「中道」。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羅12:5)
按:「身體-肢體」的比喻,明確地界定了主耶穌基督與我們的關係。當然神無求於我們,是我們需要祂,祂道成肉身,只是因為愛我們。所以我們要以基督為首,由神啟示我們與祂應有的關係,在這樣的關係下,去實現自我生命的意義。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羅12:9)
按:愛是神的本質,如果以虛假的態度去愛,是對神最大的褻瀆。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羅12:11)
按:真心愛主,心裡自然會火熱----所以內心的火熱程度,是察驗自己離主遠近的指標。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12:15)
按:同樂同哭,不只是同理心的意義而已,也是真心愛主的表現。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
按:不要自己伸冤,由主伸冤,是順服主的操練。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12:21)
按:以相同的惡反報對方,便是為惡所勝,因為自己的生命已被惡掌了權;以基督的心反報對方,才能以善勝惡。
求主賜我更新的生命,不受屬世的眼光侷限,以主的愛面對每一個與我交通的人。阿們。
按:若要「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那麼我們必須要清楚自己的本分;有了清楚的自知,人就會謙卑,不會驕傲。自知之道不靠內求,而在於向神求禱,求神讓我們知道自己的天賦。而以神為準,即是「中道」。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羅12:5)
按:「身體-肢體」的比喻,明確地界定了主耶穌基督與我們的關係。當然神無求於我們,是我們需要祂,祂道成肉身,只是因為愛我們。所以我們要以基督為首,由神啟示我們與祂應有的關係,在這樣的關係下,去實現自我生命的意義。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羅12:9)
按:愛是神的本質,如果以虛假的態度去愛,是對神最大的褻瀆。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羅12:11)
按:真心愛主,心裡自然會火熱----所以內心的火熱程度,是察驗自己離主遠近的指標。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12:15)
按:同樂同哭,不只是同理心的意義而已,也是真心愛主的表現。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
按:不要自己伸冤,由主伸冤,是順服主的操練。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12:21)
按:以相同的惡反報對方,便是為惡所勝,因為自己的生命已被惡掌了權;以基督的心反報對方,才能以善勝惡。
求主賜我更新的生命,不受屬世的眼光侷限,以主的愛面對每一個與我交通的人。阿們。
讀經筆記:羅馬書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10:15)
按:「奉差遣→傳道→聽到→相信→祈求」,這個順序告訴我們,福音與救贖是神主動賜下的恩典,並不是人理當配得恩典。對此,我深深感謝我的主。
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11:6)
按:恩典是主動的賜予,工價是所為的報償。前者是福音,後者是報應。
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着,惟有蒙揀選的人得着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羅11:7)
按:「蒙神揀選」的人都是蒙恩的。
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羅11:11)
按:「不屑之教」有相同的作用,背後的動機亦是美善的。
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裏,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11:22)
按:跌倒,是因為背離神。只要時時向主交通,就能長久住在神的恩慈裡。
按:「奉差遣→傳道→聽到→相信→祈求」,這個順序告訴我們,福音與救贖是神主動賜下的恩典,並不是人理當配得恩典。對此,我深深感謝我的主。
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11:6)
按:恩典是主動的賜予,工價是所為的報償。前者是福音,後者是報應。
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着,惟有蒙揀選的人得着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羅11:7)
按:「蒙神揀選」的人都是蒙恩的。
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羅11:11)
按:「不屑之教」有相同的作用,背後的動機亦是美善的。
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裏,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11:22)
按:跌倒,是因為背離神。只要時時向主交通,就能長久住在神的恩慈裡。
讀經筆記:羅馬書
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8:21)
按:完全同意!而這種「指望」,是人可以得救的內在條件之一。唯有渴望脫離敗壞的轄制,才有辦法跟隨主、實踐主的道----特別是上帝在破碎老我的做工時。
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羅8:24)
按:「所見的盼望」是可以預知的,既然可以預知,則無須「盼望」,只要靜待結果即可。故「不是盼望」。
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羅8:25)
按:「所不見的」在人的預期之外,無法被人掌控,故是真盼望。只是如此一來,人便無法預測未來會如何,因為這是神掌權,而非人掌權,故只能忍耐等候之。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8:26)
按:「親自」可見救恩是神主動的作為,非人主觀行善所得到的報償。
人有罪,背離了神,所以沒有誰能真正了解神的心思意念與作為。而神了解人的罪與軟弱,故聖靈用說不出來的嘆息為我們禱告,讓我們與神在神的主動慈愛中,回復(重建新的)關係。而「說不出來的嘆息」,可見神對罪人難以言喻的大愛,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已經先愛我們,其「嘆息」,正是對罪人發自內心深深的悲憫。
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着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8:27)
按:「鑒察人心的」指神。神與聖靈是一體,故曉得聖靈的意思;同理,聖靈也必按照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於此,也可印證「主差下聖靈為中保」的意義。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8:28)
按:萬事互相效力,是神大能的展現。人往往必須在事後追想,才突然醒悟:原來神早在我們清楚一切以先,就已經為我們安排了救恩----不管我們懂,還是不懂。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8:29)
按:「預先」二字,清楚地說明了一切都是神所掌管、所安排。
按:完全同意!而這種「指望」,是人可以得救的內在條件之一。唯有渴望脫離敗壞的轄制,才有辦法跟隨主、實踐主的道----特別是上帝在破碎老我的做工時。
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羅8:24)
按:「所見的盼望」是可以預知的,既然可以預知,則無須「盼望」,只要靜待結果即可。故「不是盼望」。
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羅8:25)
按:「所不見的」在人的預期之外,無法被人掌控,故是真盼望。只是如此一來,人便無法預測未來會如何,因為這是神掌權,而非人掌權,故只能忍耐等候之。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8:26)
按:「親自」可見救恩是神主動的作為,非人主觀行善所得到的報償。
人有罪,背離了神,所以沒有誰能真正了解神的心思意念與作為。而神了解人的罪與軟弱,故聖靈用說不出來的嘆息為我們禱告,讓我們與神在神的主動慈愛中,回復(重建新的)關係。而「說不出來的嘆息」,可見神對罪人難以言喻的大愛,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已經先愛我們,其「嘆息」,正是對罪人發自內心深深的悲憫。
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着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8:27)
按:「鑒察人心的」指神。神與聖靈是一體,故曉得聖靈的意思;同理,聖靈也必按照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於此,也可印證「主差下聖靈為中保」的意義。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8:28)
按:萬事互相效力,是神大能的展現。人往往必須在事後追想,才突然醒悟:原來神早在我們清楚一切以先,就已經為我們安排了救恩----不管我們懂,還是不懂。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8:29)
按:「預先」二字,清楚地說明了一切都是神所掌管、所安排。
讀經筆記:創世紀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
按:「治理、管理」是神賜給人的權責。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2:7)
按:人的身體由神創造的塵土為原料,靈卻由神的氣息而來。人之所以首出萬物之上,人與神的關係之所以密切,原因在此。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
按:神的誡命雖是限制性的,但告訴我們違反誡命的後果,其中含有提醒,這是神的慈愛。
按:「治理、管理」是神賜給人的權責。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2:7)
按:人的身體由神創造的塵土為原料,靈卻由神的氣息而來。人之所以首出萬物之上,人與神的關係之所以密切,原因在此。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
按:神的誡命雖是限制性的,但告訴我們違反誡命的後果,其中含有提醒,這是神的慈愛。
2015年5月6日 星期三
感謝Jonathan Yang牧師的解惑
我:
牧師,我有一個問題(也是困擾)想請教你。
聖經中稱義的義人,在稱義後也有犯罪的時候,例如亞伯拉罕與撒拉以兄妹相稱,差點害了亞比米勒犯了罪(事實上神已經因為撒拉的緣故,讓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我的問題是,因自身軟弱而犯罪,縱使神會憐憫饒恕,難道當事人不會因為自己對不起神的罪疚感而不敢面對神嗎?
這個問題其實是我的困擾。我最近刻意犯了罪(屬世上雖不犯人,但卻是違背上帝的事),短暫快樂之後,接著是持續的罪疚感的折磨;而更令我痛苦的是,我是在相信神的狀況下犯罪,那種明知神鑒察人心,卻掩耳盜鈴地偷偷犯罪,其實我很清楚,我回到了過去的心理狀態:只要不被人所察知,就可自欺的以為心安。其實,我心不安。
因為罪行自我譴責,我活該,但我真正害怕的是,我因為自覺無臉見神,在犯罪後連向神認罪悔改都不敢。即使想起神對世人無條件的愛而試著厚顏禱告,也會在內心罪疚感的嗡嗡作響下禱告不下去,因為在神面前,我好似亞當以無花果葉蔽身般的無法接受自己。也就是說,我得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百般不願意卻得刻意地背棄神,因為光照越亮,就越見得自己的慚穢。
過去我們所聽過的見證,多是之前未信主,但後來悔改信了主;不然就是原本信主不堅而犯罪,後來悔改重新歸主,這些見證,都以悔改歸主為終點。今天我碰到的難題(發現的事實)是,其實受洗信主之後,還是得不斷的與罪性交戰,不斷地認罪,但我尚無法克服的關卡是,重蹈覆轍的罪惡感,令我覺得不配得到神的憐憫。
因此,我不禁好奇大衛的心理。在強奪了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後,拿單傳達了神的不悅,雖然神赦免大衛的罪,卻要他以孩子的生命為代價。此時的大衛難道沒有和我類似的心理障礙嗎?他如何能專意地懇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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