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

校園典範

日前課堂上,我有感而發:「在彰女校園裡,我心中有兩位典範人物。」學生很好奇,因為要聽到老師佩服老師好像還蠻新鮮的。有人忍不住衝口而出:「是不是『大牌』老師?(注1)」我頓了一下,搖了搖頭:「我對大牌老師認識有限,他的分析能力讓我佩服,但還稱不上典範。」

「那老師心目中的典範是誰?」學生追問。

「第一位是你們班導洪老師。她在校園裡非常資深,但她不會倚老賣老,對學生的關照無微不至。不只如此,她對任課老師也極盡體恤,不但努力滿足每一位老師的需求,而且是打從心底的關懷,絕無一絲偽善。我以一介菜鳥老師的身份,對這一點感受特別深刻。」我看著講台下頻頻點著頭的學生們,接著說:「不是說其他資優班的老師比較差,但你們能被洪老師帶到,真的是你們的福氣!」

喝口水潤潤喉,我繼續說:「另一位是物理科陳老師。」

「陳老師?為什麼是他?」學生好奇的問。

「其實我跟陳老師的互動也不算多,但暑假最後一週發生了一件事,讓我心裡有了陳老師一席永恆的位置。」我賣個關子。

「說啦!發生了什麼事?」

「某天下午快下班時,他來教務處要求新學期更換任教班級。那時距開學已經剩下不到一週,我的排課工作還在沒日沒夜地辛苦進行著,這個時候來要求換班,時間點也太『那個』了吧?不過陳老師向教務主任說明更換班級的理由,強烈到讓我覺得不馬上協助完成我會對不起他--------他『要求』今年那位重度視障的學生由他來教!陳老師說,雖然校方費心地將該生安排在『阮媽』(注2)的班上,但畢竟教視障生的挑戰太大,並不是每一位老師都有此能耐與意願承擔任課教師之職;加上他與阮媽的私交甚篤,於公於私,他都願意接下這份工作。」

我接著說:「當多數人努力爭取自己的權益時,只有陳老師主動出來承擔責任。坦白講,高一物理一週也不過一節課,在授課量上,陳老師能做的也有限;但我敬重的是陳老師的教育熱誠,那種『以學生為重』的理念與實踐,是我們這一代把教育是為『職業』而非『志業』的『老師』所望塵莫及的。就像柳宗元顧及劉禹錫家有老母,主動向朝廷表達交換貶官之地,寧赴更偏僻之處為官一樣,事雖不成,但其心可彰!在那一刻,陳老師已經成為我心中的典範了。」

後記:
跟學生告白完後後我自省,洪老師的「偉大」其實看起來頗為「平凡」,為什麼我會將她視為典範?一直到昨天,我為了排課上的疏失努力修改課表,冀補前過,卻在這段時間密集的身心壓力之下,第一次有了退縮的念頭:好想把這一切丟開,不想幹了。然而就在此時,我終於明白洪老師的典範意義何在:那是一種始終如一的處事態度;一種為了一起把工作做好,願意優先考量別人,再想到自己的處事原則。接教學組長一職至今,我每天都在自我檢視,是否能以「服務」的心態面對工作?差堪告慰的是,我的確是以這樣的心態任職,而這在我過去的人生中不曾出現過的心境,其實是受了洪老師的影響而不自知!聊贅數語於此,以足前文。

(注1)「大牌」是校內的資深歷史老師,在我粗淺的認知中,他以剖析事理切要聞名。
(注2)「阮媽」是校內資深英文老師,跟洪老師一樣,以關懷學生著稱,故有此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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