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

札記:《滅頂與生還》

我想信希特勒當權的那十二年所含的暴力,跟歷史上其他時空的暴力有相同之處,但同時它的最大特徵之一卻是廣泛存在的無用的暴力,暴力本身就是目的,造成痛苦就是唯一的目的……(第五章〈無用的暴力〉p.122


納粹主義的基礎設計無疑有它本身的理智脈絡……希特勒自傳《我的奮鬥》……書中充滿傲慢與激進主義,那是傲慢無恥的理性,而非瘋狂。(第五章〈無用的暴力〉p.122-123


尼采、希特勒,和納粹種族主義者羅森堡等人用「超人」的神話麻醉自己和他們的信徒,宣示「超人」因為擁有絕對而先天的優越性,而可以被允許作任何事,但此時他們並不瘋狂。值得思考的是,他們所有人,包括導師與門徒的道德觀,都會越來越遠離所有時代所有文明共有的道德觀,人類文化遺產中最終必須被認可的,不可或缺的部分,以至於他們與現實漸行漸遠。

此時理性終止了,信徒遠遠超越(而且背叛!)了導師,這點就顯現在他們施用的無用的殘酷。尼采的信念令我極度反感,……但我認為其中找不到任何希望他人受苦的慾望。他的理論確實冷漠無情,……但其中並沒有「幸災樂禍」的意圖,更不曾企圖以製造痛苦而獲得快樂。……但希特勒的教條與實踐卻大不相同。

……許多「不成比利」的屠殺,顯示他們所行的暴力,已經遠遠超越歷史上所有報復行為的極限。但還有其他較小的,個人遭受的暴力卻以難以抹滅的文字,銘刻在我們這些前俘虜的記憶裡,是整幅圖像的細節。(第五章〈無用的暴力〉p.123-124


德國的負責單位對於可能長達兩週的旅途,根本沒有提供任何補給……也沒有人事先告知當地單位或集中營主管想辦法準備。通知一聲不必花一毛錢,這系統化的疏忽結果成為無用的殘酷,故意地加諸痛苦,造成痛苦就是它的目的。(第五章〈無用的暴力〉p.126


他也沒想到為每個車廂準備一個容器當廁所,而這項疏忽後來證明是最嚴重的,因而導致的痛苦更甚於飢渴。……在眾目睽睽之下排泄對所有人而言都相當痛苦甚至根本不可能,對這些人尤其如此。文明生活並沒有讓我們預期面對這種創傷,這是對人類尊嚴的重創,是猥褻而不祥的侵犯,也顯現出刻意而毫無理由的邪惡。我們因為似是而非的好運,我們的車廂裡剛好有兩位年輕的母親……而其中一人帶了尿壺。只有一個,卻要供大約五十人使用。旅行兩天後,我們發現車廂的木頭側邊塞了一些釘子,我們在角落將兩枚釘子推進木頭夾板中,加上一條繩子跟一塊毯子湊合成一片簾幕,事實上這只有象徵作用,表示我們還不是畜生,只要我們試著反抗,我們就不會變成畜生。(第五章〈無用的暴力〉p.127-128


在集中營的每日運作中,對基本尊嚴的侵犯,是整體痛苦中很重要的一環……學著習慣在短暫限定的時間內,使用龐大的集體廁所,不但困難,而且痛苦。等著使用的下一個人,就站在你面前,你必須蹲在他腳邊,他可能極不耐煩,可能懇求你快一點,也可能恃強凌弱……但幾個星期過去後,不自在的感覺就變得微弱,最終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習慣,這是比較仁慈的說法,事實上這就是人類變畜生的過程。……它只是整個體制的合理結果:不人道的政權把它的不人道往各個方向擴散延伸,包括往下的方向,尤其是往下的方向,除非遭遇抵抗和特別頑抗的人,否則它會同時腐化它的受害者和抵抗者。集中營理所有的生活都籠罩在侵犯基本尊嚴的無用殘酷之下。(第五章〈無用的暴力〉p.128-129

按:這段話解釋了「台灣人的悲哀」命運的成因:體制暴力下的人格退化。


與排泄迫害相似的是強迫赤裸。……當一個人全身赤裸,光著腳丫時,會覺得彷彿自己所有的神經和肌腱都被切斷了,彷彿成了無助的獵物。衣物,即便是配給的骯髒衣服、木頭鞋底的粗糙木屐,都是脆弱無力但不可或缺的防衛。任何人失去了這些外在的保護,就再也無法感覺自己是個人,反而更像是一條蟲:赤裸、遲緩、低賤、只能趴在地面上。(第五章〈無用的暴力〉p.130

新到的俘虜還會因為沒有湯匙,而產生這種無能、困乏、令人失去所有力量的感覺。……沒有湯匙,每天分配的湯就只能用舔食的方式進食,像狗一樣。……沒有湯匙不是因為節省,而是故意要羞辱俘虜。(第五章〈無用的暴力〉p.130-131


點名(當然是在戶外)在任何天氣都要進行,至少持續一個小時……甚至可能長達二十四小時。點名看起來是空洞的例行公事,但事實上可能並非如此。……點名,不論是任何狀況下的點名,就跟飢餓、耗盡體力的勞動,甚至在毒氣室裡毒死大人小孩一樣,都不是無用的。他們認定優秀的種族有權征服或殲滅低等的種族,而這些痛苦就從這主題延伸而來。點名這項措施扮演的也是同樣的角色。解放「之後」,在我們的夢魘裡,點名經常是集中營的最大象徵,集合了疲憊、寒冷、飢餓和挫折。他所導致的痛苦,包括在嚴寒的冬天致使許多人崩會或死亡,都符合整個體系的意義。(第五章〈無用的暴力〉p.132-133


詭辯地近乎神經質的反猶太法令禁止猶太樂隊或音樂家演奏亞利安人種作曲家所寫的樂曲,以免這些樂曲被猶太人玷污。(第五章〈無用的暴力〉p.133

按:在台灣,罵人家是狗時,被回嘴「不要污辱狗!」只是一句玩笑話,在那個荒謬的時代,卻是活生生的「價值實踐」。唉!


如果把界限向外延伸,你很可能覺得希特勒統治時的德國,軍隊的規範與常規取代了傳統與「布爾喬亞」的社會常規。從一九四三年開始,「操練」的無用暴力已經開始入侵教育,而且用來對付德國人自己。當時的報紙……描述了青少年在所謂的預備軍事訓練中被迫筋疲力竭地長途行軍,一天行進長達五十公里,背著行軍背包,脫隊者不會被同情。家長及醫師如果膽敢抗議,就被威脅可能受到政治制裁。(第五章〈無用的暴力〉p.135

按:這段內容很適合提供給支持「當今體制暴力」的泛藍群眾看。過去二二八時為什麼同屬外省族群的人也遭池魚之殃?因為體制暴力沒有力量約束它,它會加諸暴力在自己人身上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而已!在「體制暴力」眼中,沒有所謂的「中國人不打中國人」這種實踐原則存在!中國循環的苦難歷史中,已經很清楚地告訴了我們這點,不是嗎?


刺青的動作並不太痛苦,而且過程不到一分鐘,但卻會造成重大的創傷。它的象徵意義再清楚不過:這是無法抹滅的痕跡,你將不會離開這裡,奴隸身上有這樣的烙印,要送去屠宰場的牲畜也有這樣的烙印,所以你從此成了奴隸或牲畜,你不再有名字,這刺青就是你的新名字刺青的暴力並不出於其它的原因,它本身就是目的,是純粹的侵犯。繡在褲子、上衣和冬季外套上的三個號碼還不夠嗎?不,不夠,還需要更多,需要一項非語言的訊息,讓這些無辜的俘虜感覺有罪的判決就寫在它的血肉上同時這也是返回野蠻的印記,對正統教義派的猶太教徒尤其造成困擾,希伯來人古律法《磨西律法》〈利末記〉(1928)禁止刺青,正是為了區別猶太人與野蠻人。(第五章〈無用的暴力〉p.136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很開心看到您提到這本書。這本書影響我至深。我常常推薦給別人看 :)
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