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

我思我見:關於台語文與台語文學

按:這是臉書裡某位朋友轉貼的新聞:蔣為文嗆可恥 黃春明激動想打人,因為部分朋友的發言我覺得有待商榷,乃一時興起,批哩啪啦寫了好幾段的意見。今彙整如下,以就教於諸君。


當初,胡適等人推動白話文學運動時,不是也有傳統人士以文言文的「既有優勢」瞧不起白話文學的偏見言論?請把上述的「白話文學」跟「文言文」改成「華文」與「台語文」,兩者的邏輯有什麼不同?

蔣為文的舉措偏激,也有明顯的意識型態,他的行為不當是該批評,但我認為不能否定他發揚「台語文書寫」的理念,理念無罪。我們常把自己既有的優勢視之為理所當然,尤其當別人的劣勢是因為自己的強勢所致時,我們也少有人能自覺地去尊重弱勢,反而常以弱勢者的「特殊需求」干擾了我們的「正常生活」而批評之。這種下意識的偏見,是我們該自警自省的。

「文學的關懷層面有沒有(or 要不要)關懷台灣」與「用台語文寫台語文學」是兩個層面的問題,不宜混為一談。黃春明的憤怒是有道理的,因為蔣為文以「黃春明是台灣文學作家」的身份批評黃春明不使用台語文寫作根本沒道理,黃春明說了:「台語文在書寫與教育上有商榷之處,目前並沒有統一的版本」,這是工具的限制,與黃春明何干?文人創作,本就該以他拿手的工具為之才能達意,黃春明願意用華文書寫台灣文學,讓台灣文學得以在華文世界中佔有一席之地,蔣為文應該感謝他,而不是批評他。以黃春明的愛台之心,若能有統一的、好用的書寫工具,相信他也會願意創作「台語的台灣文學」。蔣為文應該戮力的,與其說是批評這些對台灣文學有貢獻的作家無法發揚台語文,不如好好想一想:在政府無意(or懈怠)發展台語文書寫的情況下,該有什麼具體的對策改變現狀?處境已經極端惡劣,還去把可能的同志化為敵人,蔣為文之舉,實屬不智。

相反的,台語文學的開創在工具的限制部分,政府應該扮演更積極的角色,一如教育部努力歸整「一字多音」的語音統一工程,在尊重母與文化的理念下,教育部應投入更多經費研擬出一套便利的母語書寫系統,不管是台語、客語還是原住民語--------這是執政者的責任,不該是民眾的請求。目前台語文的書寫,在民間有好幾套的拼音方式,也有漢字書寫的體系(像KTV的台語歌詞字幕),在多頭馬車的情況下,對書面文學的創立、書面文化的開闢都是不利的。李斯的「書同文」凝聚了華人的文化意識,工具的價值可思過半,如果政府、台灣社會真的尊重族群文化、多元文化,這些「必要的投資」政府不應該吝嗇。畢竟,當初惡質的「國語政策」對母語語文、文化的傷害是很深的,其傷害不是以年計,而是以代計,如今應有的積極作為,只是為過去錯誤的政策補過而已,不是什麼恩惠。

我是中文老師,目前也看不懂所謂的「台語文」,華文仍是我思我寫最便利的工具,但我樂見母語文學的開花結果。因為文化的的生命在語文的血液裡面,文化的美感可以透過母語呈現,如果不通其語文,如何欣賞該文化?當我在台語的幽默中哈哈大笑時,我也知道我會在客語的幽默中鴨子聽雷。請為台灣珍貴的母語文化提供一個合理的發展空間吧!母語文化的壯大,不是為了取代華文的地盤或市場,也不是為了深化族群的裂痕(這一點,我就認為蔣為文的意識型態太過強烈了,縱使我與他的意識型態相近,我也認為他的態度不甚可取),而是讓有興趣的人可以透過具體的作品,體會不同文化風貌與內涵。我衷心期盼,身為優勢語族(我指的是書寫)的人,應該同情、體會弱勢語族的困境與需求,而不要粗率地、想當然爾地認為它們「因為小,所以無用」。

the end

【補述】
台語文的困境(現狀),請參看蔣為文的專訪:蔣為文:黃一再批評台語文 我才忍不住

(文摘)

「黃春明被嗆聲,並非第一次,」蔣為文說,黃春明前幾年南下參加「鹽分地帶文學營」活動時也發表相同論點,當時就曾被人嗆過 ,他發現這次演講題目充滿挑釁,才會報名參加,並事先準備大字報,原本並沒有拿出來,是後來受不了黃一再批評台語文,才忍不住表態。
「語文的推行,聽、說、讀、寫四樣都不可少;黃春明卻認為只要有聽、說,不必有讀、寫,這是不對的。」蔣為文說,黃春明是有名的作家,他對黃的作品也很肯定,但黃不是台語文專家,演講時卻對著那麼多聽眾傳達錯誤訊息。
黃春明認為因為台語文的版本太多,難以推行,蔣為文指這種說法本末倒置,就是因為台語文不受重視,才會有那麼多版本,像當初推行國語,也是花了很大的功夫,才訂出注音符號,如果台語文受重視,自然能夠有統一版本,推行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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