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0日 星期日

《潛規則》札記:〈惡政是一面篩子〉

〈惡政是一面篩子〉

漢靈帝向官員預征的這筆修宮室的錢,連同後來充分發展為賣官鬻爵的收入,很像是一筆承包費。皇上派官員下去當官徵稅,治理百姓,並發給他工資,這本來是很清楚的官僚制度。但是皇上和他的參謀們心裡明白:“一稅輕,二稅重,三稅是個無底洞。”在各項正式的賦稅收入之外,多數地方官還有個小金庫,有大量的灰色甚至黑色收入。這是一筆黑灰色的錢,你問起來誰都不承認,實際上數量又不小;管理起來難度很大,但是讓下邊獨吞又不甘心。於是皇上就採取了大包幹的政策:交夠了我的,剩下是你的,不交不許上任。實際上,這是對黑灰色收入的批准、強求和分肥。這條政策一出,本來不收黑錢的清官也非收不可了。這就是司馬直的真實處境。
司馬直以父母官自命,他遵循的是儒家規範。這本來是官方宣導全國奉行的正式行為規範,但是當政者對官員的實際要求與這些規範的衝突太大,司馬直除了上疏勸告或者辭職之外又不能有其他反對的表示,不然就與忠君的要求相衝突,結果他只好用毒藥將自己淘汰出這場僵局。

這就是說,當政權大量徵收苛捐雜稅的時候,比較在乎榮譽的人就從村級領導的位置上退出了,這類人就是司馬直那樣的人物。而替換上來的,通常是敢於也善於徵收苛捐雜稅的人物,譬如陳奉那樣的人物。更明白地說,一個變質的政府,一個剝削性越來越強,服務性越來越弱的政府,自然也需要變質的官員,需要他們泯滅良心,心狠手辣,否則就要請你走人。這就是此前300年陳奉與馮應京相替換的背景,也是此前1700年司馬直自我淘汰的背景。在這種背景下,清官和惡棍的混合比例並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定向選擇的結果。惡政好比是一面篩子,淘汰清官,選擇惡棍。

惡政選擇了惡棍,惡政本身又是如何被選擇的呢?立皇帝就如同擲色子,皇帝的好壞主要靠碰運氣。以明朝的十六個皇帝論,不便稱之為惡篩子的不過五六個,大多數不能算好東西,可見惡政被選中的概率相當高。東漢九個皇帝,不算惡篩子的只有三個,與明朝的惡政出現概率差不多。東漢的多數惡篩子,譬如漢靈帝,登基時還是個小孩子,似乎一張白紙;嘉靖和萬曆之流年輕時還算不錯,後來卻惡得一塌糊塗,可見惡政被培育出來的概率也不低。帝國制度很善於把常人難免的弱點和毛病培育為全國性的災難。

明周暉在《金陵瑣事》中講了一個小故事。他說,在礦稅繁興的時候,有一個叫陸二的人,在蘇州一帶往來販運,靠販賣燈草過活。萬曆二十八年,稅官如狼似虎,與攔路搶劫的強盜沒什麼差別。陸二的燈草價值不過八兩銀子,好幾處抽他的稅,抽走的銀子已經占一半了。走到青山,索稅的又來了,陸二囊中已空,計無所出,乾脆取燈草上岸,一把火燒了。作者評論道:此舉可謂癡絕,但心中的怨恨,不正是這樣麼!
我估計,當地的燈草種植和銷售行業大概也完蛋了。作者也說,重稅造成了萬民失業的結果。這就是惡政和惡棍集團的根基,一個在自我毀滅的迴圈中不斷萎縮的根基。

《明史記事本末》的作者谷應泰是清朝人,他在記敘礦稅始末的結尾處有一段關於利益集團的精闢分析。他說:開始是因為征礦稅而派設宦官,後來這些宦官的命運就與礦稅連在一起了。開始是因為宦官諂媚迎合而讓他們征礦稅,後來這些宦官肥了,便結交後宮,根子越紮越深。這就是礦稅不容易廢除的原因。由此看來,清朝的史學家已經意識到,惡政可以培育出一個自我膨脹的具有獨立生命的利益集團。這個集團在最高層籠絡皇親影響皇帝,在官場中清除異己,在各地招收爪牙,在民間吸吮膏血——肥肥壯壯地擴展自己的生存空間,一層又一層地自我複製。勢力所及之處,人們之間的關係越來越不成體統,實施的政策也越來越背離帝國公開宣稱的政策。惡政與惡棍集團相得益彰,迅速膨脹到老百姓不能承受的程度,一個王朝的迴圈就臨近終點了。在萬曆死去的時候,距離該輪迴圈的終點還有二十四年。在漢靈帝賣官鬻爵修復宮殿的時候,離他本人實際上也是東漢王朝的“腦死”日期只剩下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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