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8日 星期日

2013/07/28 杜明達牧師講道

今天杜牧師講道的經文是馬太福音5:13-16: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杜牧師花了很多的時間與心力,反覆強調基督徒要做「世上的鹽」、「世上的光」,要對別人有影響力,不要只待在基督徒的環境裡,因為「鹽在鹽罐的效用最差」。我們教會花那麼多的心力傳福音,到異文化宣教,都是為了遵從聖經的指引,回應神的呼召。

但杜牧師今天的講道對我個人而言,啟迪最深的是這句話:「好行為要讓別人知道:這是為了影響別人、改變別人。」為什麼這句話啟迪我最深?因為過去我學到的做人道理是謙沖自牧,「讓別人知道」對我而言有一點道德上的罪惡感:有一點好行為了不起啊!值得這樣子到處炫耀?所以,明明是好的行為,也總要遮掩一下不要表現太過。但今天,杜牧師這一席話讓我懂得,讓別人看見你的好行為是一件好事,因為可以給別人正向的改變;至於「炫耀」的道德隱憂唯一合理的去除方式,是「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這樣就可以避開「自滿、自驕」的心理隱患。

其次,我由杜牧師舉的upper room牧區某姊妹的例子而有所省思:哪一種好行為影響、見證的力量最大?我認為是「去惡向善」的好行為,見證的力量最大!因為平常已經做得很好的好行為,在別人心目中已然習慣,所以感受沒那麼深,見證的力量也就弱了。這也是為什麼好多見證常常都帶著極大的改善與變化的原因。

第三,如果「去惡向善的好行為」見證的力量最大,那麼,我自己的「好行為」呢?很慚愧的是,我並沒有像這樣的見證。最近在Daphne的審視下,我發現過去的老我並沒有因為信主而徹底摧毀,相反的,他依然頑固地存活在我生命中。我自省我縱容了老我,是因為我沒有在生命中勤奮地認識主、親近主所致。每一位信主的人,「受洗」只是生命重生的開端,不是終點;活出耶穌的樣式是一生奮鬥的目標,不是賴著耶穌要他成就我們屬世的需求。但要活出耶穌的樣式,必須要瞭解耶穌的全部才行,這一切都記載在聖經裡,可是我卻讀得太少,縱有些許理解、領悟能力,也不夠支持我活出主耶穌的樣式,生命的改變,只能偶而在聖靈的感動中得到些許滋潤,其他多數時間,都是乾枯且乾渴的。

【禱告】
天上的父:
今天你藉著Daphne之眼、杜牧師之口,讓我更親切的瞭解到,對於你,我是個多麼不肖的孩子。我仍活在過去的樣式裡,只是披著基督徒的外衣,偽裝成基督徒,事實上我根本不配,因為我並沒有認真的認識你、親近你,我只知道向你祈求,卻疏於聆聽你的話語,怠於辨識你的訊息。主啊!我向你認罪,從今以後,我會改掉疏懶的罪性,勤於研讀聖經,不再讓你徘徊於我的生命之外,我要讓你進入我心,讓你掌權,為活出耶穌的樣式努力不懈。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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