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8日 星期三

《管窺十字架神學》札記

例如,教會規定人必須每天認真地在上地面前,查驗內心最深處的意念與動機,路德就照章實行,結果他發現人根本無法在上帝面前,做到誠誠實實,毫無隱瞞任何罪孽的情況,反而經常想辦法遮掩內心犯罪的意念。既然認罪都不完全,也無法盡力,上帝怎能赦罪呢?(〈十架神學的背景與形成的過程〉p.12

按:路德的確是真切的真理實踐者!
人會自欺、會卸責,都是為了「讓自己好過」的心理防衛機制,當年大學教授以「人情之常」來詮釋「小人之過也必文」這句話,就是這個道理。
然而我接受教授的這個解釋,目的正是為了逃避路德所經歷的「發現人無法完全認罪」的罪惡感,讓自己可以活得自在一些,可是這種「反正大家都一樣」的心態,並不能解決「必須為罪惡付出代價」的問題,它只是一種逃避,一種自義。
由此,就彰顯了耶穌基督以生命獻祭、救贖世人的恩典的可貴!人無法靠自力得救,因為無人能達到上帝的標準。主耶穌基督寶血的恩典,是世人洗清罪孽、得救重生的唯一道路!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