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們一家子開車外食,沿途邊看邊找,當路過麥當勞時,兒子大喊:「我要吃麥當勞啦!我要吃麥當勞啦!」
(唉!麥當勞的行銷真的很成功,不滿四歲的兒子衝著垃圾般的玩具,怎麼樣都要吃麥當勞。)
女兒也知道她弟弟醉翁之意不在酒,馬上端起姊姊的架子,說起一番大道理:「不行!You can buy what you need,not what you want.我們要省錢,才可以買更需要的東西,所以姊姊現在看到玩具都不要買了。」
(真是太感動了!女兒把我跟她講的道理不但聽進去了、實踐了,現在還幫我教起弟弟......女兒呀!我實在太愛妳了!)
兒子沈默了一會兒,突然語氣略帶請求的說:
「可是我需要吃麥當勞啊!」
老婆首先笑了出來,久久不停;我轉頭看了兒子一眼,也笑了:好你個鬼靈精的兒子!
ps:最後我們有沒有去吃麥當勞?答案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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