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2日 星期二

關於蔡守訓法官「引經據典」寫判決文之我見

有鑑於我的學生對蔡守訓法官引經據典的判決內容大表認同,渾然不知「道德審判」與「法律審判」之分別,故借周星馳「九品芝麻官」裡「包龍星尚方寶劍斬常威」(拿明代的寶劍斬清朝的官)的橋段做註腳,讓我們看看蔡法官不依罪證、法條審判,卻「引經據典」(包括上次引宋代「公使錢」為馬的侵佔特別費脫罪一事)做裁決是多麼荒謬的事!

(影片不是很穩定,可以直接看2:13~3:20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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