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開始出現阿茲海默症狀
復港香光?
港復光香?
香港復光?
光復港香?
……
文字終於退化——噢
進化為純粹的符號
至於符號拼寫了什麼
也沒有誰在關心
——刊於《笠詩刊》338期p.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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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君子有三樂,而王天下不與存焉。
父母俱存,兄弟無故,一樂也;
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二樂也;
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樂也。
君子有三樂,而王天下不與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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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有三樂,刻意排除了「王天下(統治天下)」(章尾又再度提了一次),可見得孟子對權勢是免疫的,他並不以富貴功名為人生的理想或快樂。
▲君子之樂
一樂:天倫之樂。親情是最親近的感情,能夠天倫無缺,關係和睦,是人生的一大樂事。
按:天倫的圓滿一定程度上是「上天的賜福」。人命有天年的限制在,人生有意外的可能在,這些都逸出人為努力的範疇,所以能夠在這兩者都能圓滿,享受之餘,真的要心懷感恩。
二樂:俯仰無愧之樂。君子重品德,坦蕩磊落、無愧屋漏,面對誰都不會心虛氣餒,亦是人生一大樂事。(如何涵養品德,請參見前面「養氣」「大丈夫」「反求諸己」等章)
按:也許有人會說:「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才是真正的快樂,因為享有完全的自由,誰的意見都不用管;如果從事道德修養,那麼就為自己的內心、行為立了座標,正值的區塊才可以做,負值的區塊不可以做,限制那麼多,有何快樂可言?
這樣的思維,完全忽略了「心安」的價值。「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放縱,不可免的必然會產生人我衝突,因為在這樣的價值觀中只有自己,沒有別人,根本不把冒犯別人當一回事。然而當遭遇冒犯,別人會善罷甘休嗎?一旦報復,便是永無休止的輪迴。在這個情況下,還有可能再繼續「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嗎?
我的牧師曾告訴我一個觀念:「不犯罪的自由」。在基督教的教義中,「罪」會綑綁人的生命,使人惶惶不安,所以信耶穌、藉由祂的犧牲救贖了我們,我們就可以免除罪的綑綁,得享「不犯罪的自由」。這個觀念,可以作為這種「俯仰無愧之樂」的註解。
三樂:作育英才之樂:培植、造就人才,會有成就感,因為在人才的成功上,可以看到自己努力過的痕跡。
按:有人說「英才」是「才能過人者」,所以孟子提倡的是「菁英教育」,不是人人皆有受教權的「國民教育」。我覺得這一點推想有點過度。孟子這一章談的是「君子之樂」,不是教育主張。若要論孟子的教育主張,在王道仁政那章裡說:「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在「先富後教」的原則下,孟子教育的對象,是一般平民,並無「菁英教育」的思維。所以這裡的「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不該理解為「聚集全天下的英才來教育他們」,而是「(若\偶)能得到天下的英才來教育他們」,我想會更合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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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
愛人不親,反其仁;
治人不治,反其智;
禮人不答,反其敬。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
其身正而天下歸之。
詩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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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主題:反(反省)
先分述三種遇到的人際問題狀況(愛人不親、治人不治、禮人不答),再提出應對的方式(反其仁、反其智、反其敬)
總結:
1.
遇到問題,先「反求諸己」
2.
反求諸己的衍生效應:
A其身正:反省則改之,自身生命便趨於端正 B天下歸之:己身端正,便能贏得天下人的肯定與向心
引詩句為證,句意為「永遠配合天命而行,求於自己,就多得福。」
第一句所說的天命,具體指涉的內涵其實是人的道德良心。孟子說過「盡心知性以知天」,心性是天所賦予人的本質,故「盡心知性」便可以「知天(命)」。第二句則強調「自求(反省)」與「多福」的因果關係,能不斷自我省察、改正自己,則後福便會源源而來(自求,則多福)。
按:課本將「自求多福」解釋為「多福當由自己去求」容易引起誤會:「多福」這個目標,應當由「自己去求」——字面上似乎是強調「自己要有『去求多福』的意志\意願」。這樣的文句架構,讓「多福」與「自求」成了「目的\手段」的關係,而這是偏離原文的意涵的。
又按:反省一事,孟子在「愛人者人恆愛之」那章有一段精彩的論述:
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橫逆,則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無禮也,此物奚宜至哉?」
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
自反而忠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則與禽獸奚擇哉?於禽獸又何難焉?」
這段內容揭示幾個重點:
1.
人待我不好(其待我以橫逆-1),「君子必自反」,這與本章的內涵是一樣的(但也僅止於此而已,下面所述才是重點)
2.
「自反」是「偵錯、除錯」的動作(我必不仁也,必無禮也\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完成後必須再回到現實中檢驗,是否抓對問題
3.
若改正後還是沒有改善關係(其橫逆由是也-2),則回到「自反」的階段,繼續「偵錯、除錯」(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
4.
若反覆「自反」仍然沒有改善關係(其橫逆由是也-3),這時候就需要思考一個問題:關係不好,到底是我的問題還是對方的問題?這涉及了「自反的底線在哪裡」的嚴肅問題——人際之間的反省有其限度,不能一味地被別人責求到底,否則會沒完沒了。
5.
關於「自反的底線」,孟子的回答是「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則與禽獸奚擇哉?」關係是相對的,如果「自反了個徹底」對方還是依然故我、待我以橫逆,那麼問題就出在對方,不是我的問題了。所以孟子才會稱對方是「妄人」(狂妄無知之人)、「禽獸」(沒有人性)。準此可以看出,孟子所劃設的「自反的底線」是「問心無愧」,而指標當然就是「良心善性、道德內涵」。
6.
當作到這個地步,就要安然接受現狀(對方的橫逆對待)。然而要怎麼面對對方呢?孟子在「妄人\與禽獸奚擇哉」的認知下,提出了「於禽獸又何難焉」的觀點:如果對方的層次就是那麼low,那麼就不要跟他一般見識——被狗咬了,不需要反咬一口回去。
必須要說明的是,這樣的貶低對方(妄人\與禽獸奚擇哉),是建立在對方「本質上就是這麼爛」的事實基礎之上,不是主觀地、沒根據地鄙視別人。不跟對方計較,一來保全了自身的優雅風度,二來不會讓惡質的關係激化成衝突(單向→雙向)。至於這樣做「曝顯了對方的可笑與醜惡」,那就不是我們能力所及的事了(別人怎麼看他,那是別人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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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春曰:「公孫衍、張儀,豈不誠大丈夫哉?一怒而諸侯懼,安居而天下熄。」
孟子曰:「是焉得為大丈夫乎!
子未學禮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門,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無違夫子。』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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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春認知的大丈夫
1.
舉例:公孫衍、張儀
2.
標準:一怒而諸侯懼,安居而天下熄
按:景春是根據兩人的「外在影響力」來認定什麼是大丈夫。兩人是縱橫家,憑著口才挑撥便能震動天下,故景春景仰、視如偶像
▲孟子以「妾婦之道」為公孫衍、張儀定調,表態反對景春的意見
以「女子之嫁」類比「公孫衍、張儀」(高度反差的類比),張力、懸念十足
上述類比的共同點:以順為正\刻意貶低的諷刺:妾婦之道
按:在「女子之嫁」的比喻中,「必敬必戒,無違夫子」深刻地諷刺了縱橫家發揮影響力的本質。他們必須阿諛權勢(迎合國君的需求、意志),在得到授權的情況下才能呼風喚雨;一旦剝奪其授權,則他們什麼都不是。這種順從式(寄生式)的影響力,是孟子所瞧不起的。
我以前說過,縱橫家是一群聰明過人的自私鬼。他們以才智服務於國君,以換取個人的富貴,這是一場交易,一場買賣,不講人品,沒有道義,當然就沒有忠誠度可言。當情勢危及個人的富貴,什麼都可以出賣。李斯就是典型的例子。他協助秦王統一天下,而位極人臣;但始皇崩逝,他為了保住自己的富貴,便屈從了趙高的要脅,矯詔殺了太子、扶立二氏胡亥登基。可以說,對富貴的貪戀,讓李斯(縱橫家者流)面對權勢時成了軟體動物。這樣的「影響力」,也唯有孟子這樣的思想家才能看透其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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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天下之廣居,
立天下之正位,
行天下之大道。
得志與民由之,
不得志獨行其道。
富貴不能淫,
貧賤不能移,
威武不能屈。
此之謂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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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認知的大丈夫
一、大丈夫的根本
「廣居、正位、大道」這三個比喻,依序指的是「仁、禮、義」。以仁居心,無處不可安居(居於廣居);以禮立身,所行皆合矩度(立於正位);以義行事,可以行遍天下(行於大道)。
按:這三者皆不待外求,是所謂「求則得之」的東西。因不待外求,就避免了被外力操控的可能性,這才是大丈夫「志氣、骨氣」的根本。
二、大丈夫的表現1
「得志、不得志」兩種處境,以「是否能實現政治理想」為判準;實現理想,以「能否得到國君授權任官」為準。在此,每一個有志之士都必須面對一個現實問題:個人理想與國君意志有可能互相衝突。(最經典的例子,是孟子見梁惠王時,王說:「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卻直接打槍:「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政治事業,服務的場域在朝廷,服務的對象卻是百姓。當個人理想與國君意志一致(得志),這是對有志者最好的情況,可以與人民共同推行自己的政治理想(與民由之),人民、國君共同獲益(兼善天下);當兩者彼此衝突,有志者便會捨棄從政機會(不得志),堅持自己的原則與理想(獨行其道、獨善其身),不會屈從於權勢。這就是大丈夫的志氣與骨氣!
三、大丈夫的表現2
這三句話,深刻地刻畫了大丈夫的形象,因此廣為人知。這三句話分別來看,說明了大丈夫強悍的人格力量可以抵擋三方面的考驗:
1.
誘惑:富貴人人都愛,但不是每套富貴都是可取、該取的。當誘惑來臨時,一般人往往抵抗不了。大丈夫因心中有「主」(道義),故能不受誘惑的蕩亂(淫)。
按:準此,大丈夫對美色(誘惑)也是免疫的。例如:柳下惠「坐懷不亂」,魯男子「閉門不納」
2.
困境:貧賤有多種成因,未必都是自己造成的(例如:一出生就必須承擔父母留下的龐大債務)。當努力過後仍然貧賤如昔,你該怎麼自處?一般人大概抵受不住,特別是在旁人優渥生活的對比下,很難不產生羨慕、嫉妒、不公……等負面感受,而這些,最容易逼使一個人「不擇手段,只求脫貧」。
大丈夫面對這樣的處境,我試著套用孔子「五十而知天命」的「天命」概念來說明:天命,在「人力之極限」處顯現。當用盡正當方式努力過後依然無法脫貧,那就表示這是自己的「命」,這時候,就是自己該看開、看破,並坦然接受貧賤處境的時候。而這個坦然接受的態度,是建立在道義修養的基礎之上的。 按:管寧一生拒絕不義的富貴,寧可貧賤終身,這就是文天祥的<正氣歌>會將他列入「正氣」之典範人物的原因(原文:「或為遼東帽,清操厲冰雪」)
3.
壓力:威武是外在的強勢力量,壓迫著我們屈從於他。這種沒有道義、不管是非的壓力,最強大時甚至有性命之憂,很少人在生死交關之際,還能堅持住而不俯首投降的。一般人視生命延續為存在的意義,但是大丈夫不然,大丈夫視生命為「實現道義價值的載體」,因此孔孟有「殺身成仁」、「舍生取義」之說。雖然極端,但人生難料,當此極端處境猝然而臨,能否在最短時間做出恰當的應對,端視個人平時積累養成的人格如何;而大丈夫平時道德涵養深厚,因此能有頂住壓力、挫折不了的志氣。
按:<正氣歌>裡絕大多數的典範人物都是「威武不能屈」這一類型:「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在秦張良椎,在漢蘇武節。為嚴將軍頭(嚴顏),為嵇侍中血(嵇紹)。為張睢陽齒(張巡),為顏常山舌(顏杲卿)。……或為渡江楫(祖逖),慷慨吞胡羯。或為擊賊笏(段秀實),逆豎頭破裂」
總之,「以道德修養建立了獨立的人格」是大丈夫之所以為大丈夫的原因。每一個生命的獨特價值,不是建立在旁人、外在環境提供的基礎或條件之上,這是理解孟子批判縱橫家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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